北京等城市建立16歲以下流動兒童登記管理制度
作者:齐潇涵
記者從14日在京召開的“受人口流動影響的兒童問題研討會”上了解到,我國已在北京等流入地試點城市建立16週歲以下流動兒童登記管理制度,包括信息登記系統的開發與建設。同時,嘗試用“一卡通”、“隨行本”等方法和途徑為流動兒童提供管理和服務。
據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常務副主任蘇鳳傑介紹,國務院婦兒工委辦公室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合作,分別從2001年和2004年開始實施“流動兒童權利保護”項目和“留守兒童社會支持”項目。2006年,在新的項目週期,將兩個項目合併為“受人口流動影響的兒童”項目。這一項目歷時5 年,在江蘇、河北、北京、天津、廣東等12個省(市)的19個市、縣(區)建立了試點,嘗試探索解決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問題的有效方法和途徑。
據介紹,“受人口流動影響的兒童”項目以北京、天津、石家莊、常州、無錫、中山6個流入地試點城市為主,通過建立跨部門的工作機制,制定和實施跨部門行動計劃,開發與建設信息登記系統,採集流動兒童信息,利用電子信息共享平台,與教育、衞生、公安等部門數據共享。在推進信息系統建設的同時,項目地區還探尋流入地與流出地銜接登記機制。
同時,項目為流動兒童及其家庭提供社區服務,幫助流動兒童融入城市社區生活。項目地區以社區為依託,充分利用社區的參與功能、教育功能和互助功能,創設公平、公正對待流動人口的社會環境,減少和消除歧視。並創建兒童友好家園,為流動和留守兒童服務。
據悉,隨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城鎮化進程的加快,我國人口流動呈快速上升之勢,流動人口從20世紀80年代初的不足200萬,發展到 2008年的超過2億人。受人口流動的兒童數量也急劇增多。隨父母流動的兒童達到2700多萬,父母外出打工後,留守在農村由親戚照顧或無人照顧的留守兒童達5500萬。(記者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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