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出台網絡書店管理新規 促網絡發行健康發展
作者:齐潇涵
新華網北京12月15日電(璩靜馬嘉驪)新聞出版總署日前出台新規,旨在引導各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鼓勵、支持企業或單位通過網絡依法銷售內容健康的出版物,並實施積極扶植政策,促進網絡發行健康發展。
這項名為《關於促進出版物網絡發行健康發展的通知》明確指出,設立網絡書店不受當地出版物發行網點建設規劃的數量限制,但建立從事出版物發行的網絡書店,在網絡交易平台內從事出版物發行,或者以其他形式通過網絡從事出版物發行,均須依照《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等政策,經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批准並取得相應許可證。
根據新規定,申請通過網絡從事出版物零售、批發、總髮行的單位或企業,應符合《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並經各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批准。外商投資圖書、報刊、音像製品分銷企業開展網絡發行應按照《外商投資圖書、報紙、期刊分銷企業管理辦法》等規定執行。
對已在國內正式運營且至今仍從事網絡發行的,應於2011年1月31日前到所在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逾期未辦理《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而從事網絡發行的,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將依法取締,並提交公安、工商、電信主管部門關閉違法網站。
對違反規定擅自設立網絡書店或擅自從事網絡發行的,將依照《出版管理條例》予以處罰。
對違反規定發行非法出版物和違禁出版物的,將依照《出版管理條例》《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停業整頓或者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許可證。
目前,通過互聯網尤其是網絡書店等方式購買圖書,流通效率高、銷售範圍廣、服務方便,受到消費者普遍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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