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造假博士黃禹錫二審維持原判獲緩刑(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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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網記者張哲報道 據韓聯社12月16日消息,涉嫌侵吞幹細胞研究費用而被起訴的韓國博士黃禹錫,16日上午在首爾高等法院進行的二審中被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當地法院表示,黃禹錫作為國立大學教授,須在履行職責中切實做到務實、清廉,但他挪用公款、捏造論文,嚴重毀損了韓國科學家研究成果在國際社會的信譽,其罪行十分嚴重。但考慮到他在動物克隆技術方面取得的成就,永遠剝奪研究機會也不利於社會利益。
報道指出,黃禹錫曾於2004年至2005年期間,在《科學》雜誌上發表造假的胚胎幹細胞論文,後來又誇大為特定患者訂做幹細胞進行治療的可能性,從韓國農協和SK得到總額達20億韓元(約合1200元人民幣)的研究資金。此外,他挪用韓國政府部門支援的大筆研究資金。韓國檢察機關於2006年5月以“不拘留起訴”的方式起訴了黃禹錫。
此前,韓國當地法院在一審宣判中,判定黃禹錫捏造論文、憑藉造假成果申請並挪用政府研究資金、非法利用卵子等行為罪名成立,判處黃禹錫有期徒刑2年,緩期執行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