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華人弒父殺母案敲家暴警鐘 華社籲多關心孩子
作者:曹颖
中新網12月16日電 據加拿大《明報》報道,12月6日,是為紀念1989年蒙特利爾Ecole理工學院14名女學生被槍殺事件而定為“防止婦女被虐待月”,由於華人社區接連發生女兒被控“引賊入屋”,致母亡父重傷,以及兒子涉嫌以十字弩射殺父親慘劇,讓今年這個紀念活動更具意義,亦使華社格外關注華人家庭發生的暴力事件。
華人家庭專業輔導中心總幹事區慕啓向《明報》表示,該會每年平均收到550至580宗家庭暴力求助個案,60%説普通話﹑40%説粵語,當中約120宗是由法庭轉介到該會跟進,100餘宗則由醫院﹑警察﹑醫生或律師轉往。
此外亦有由學校轉去給該會,主要是校方發現學生有異於常人行為,例如有暴力表現,常與同學打架﹑脾氣暴躁﹔女孩子則沉默寡言。
區慕啓説,統計指出,在7個弒父或母的子女中,其中6個家中都有家庭暴力紀錄,以及子女曾受父或母虐待過;另研究發現7個殺父或母的子女中,只有1人是精神病患者;而家庭謀殺受害人,四分三以前並無報警求助。
此外,統計又指出,發生家庭暴力的家庭,夫婦雖是已分開,但亦會再發生家庭暴力事件,例如今次華裔兒子用弩殺死親父慘劇便是其中一例。
這些弒父母者都是長期內心積怨已久,非一時衝動行為,都是走投無路,弒父是唯一選擇。他指,行兇者不一定是吸煙﹑飲酒等“典型”壞人形象,他們有可能平時是沉默寡言,予人感到是“乖仔”一名。當中又以兒子弒父居多,發生這些不幸事情,通常事前都有艫可循:(一)父打母親,兒子亦會被打;(二)發生事件多在 16歲成年之後,因16歲前年齡尚輕,成年後反叛行為增加,對無法忍受事情不會再沉默。
此外,如家中有虐待配偶事情發生過,家人便要留意子女的一些不正常表現:沒有朋友交往、不開心、經常獨自躲藏房內,子女平時不是喜外出玩樂,或是懶惰之人,但突然不肯去上學,可能是擔心母親被父親虐待,心理上要留在家中保護母親,有對父親極之不友善跡象,都要提高警覺。
區慕啓表示,家庭暴力事件,多發生在中等家庭,對子女日後影響甚大,女的無男朋友﹑不結婚,極端的日後從事妓女工作,男的變得孤獨,日後變為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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