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副省長史濟春怒斥黑心礦主“極為混蛋”
作者:宋妍
昨天下午,全省煤炭企業兼併重組工作會議在鄭州召開。 會上,針對“127”澠池巨源煤業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中,下井、死亡人數一再被更改、瞞報,造成極其惡劣影響一事,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省長史濟春直陳瞞報行為“可恨、可氣、可惱”,並怒斥:“這些人極為混蛋!”
聲音
瞞報行為“可恨、可氣、可惱”
昨天召開的會議,主要任務是認真吸取義煤集團巨源煤業有限公司“127”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訓,分析總結當前兼併重組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對下一步工作進行再安排、再部署。
會議一開始,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省長史濟春就直陳“127”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性質太惡劣,影響太壞。
“對於數字問題,一而再、再而三地改。”史濟春説,現場有人知道,但就是不説,有意隱瞞,讓這起事故變得極其惡劣,“可恨,可氣,可惱”!
“‘127’瓦斯爆炸事故中,15萬噸的煤礦,規定最多下井29人,卻下了82人。最初説是15個,後來説33個,45個,最後又58個,又82個,更改、瞞報扯出的一連串數字,讓政府的一點公信力都沒有了!”
這起礦難造成26人死亡。但當地通報的死亡人數,也一改再改。
“混啊!能瞞得過去嗎?!”史濟春直陳,“事實就是事實,那麼多條人命都沒有了,家人會善罷甘休?知情的老百姓會不説?瞞得過去嗎?!”
史濟春繼續説,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至高無上,事故既然已經發生,就要盡一切力量去進行搶救,把損失、把影響縮小到最大限度,這是我們政府的職責。
“光在那兒思考在隱瞞事故的過程中如何把圈兒畫圓,如何做得天衣無縫,如何把假的做得像真的一樣,你還有心思去救人嗎?!”
“事故發生時候是下午3點多,上報時卻是5點多,這2個多小時,人幹什麼去了?”史濟春痛斥,這起事故“教訓極其深刻,性質極為惡劣,這些人極為混蛋”!
問題1
部分礦井並非實質性兼併重組
目前,我省煤炭企業兼併重組工作總體進展順利。但“127”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史濟春指出,這充分暴露出兼併重組工作還存在不少突出問題。
比如,在重組過程中,有的礦井未能實現實質性兼併重組。
史濟春指出,一些礦井,雖然兼併重組主體企業完成了對所兼併重組小煤礦的證照變更工作,但是,由於主體企業股本資金或者管理團隊沒及時到位等原因,導致主體企業沒有實際控制權,原有小煤礦的管理運行模式沒有改變。
義煤集團巨源煤業有限公司中,只有三個礦級領導為義煤集團人員,其餘人員全部為礦井原有職工,致使主體企業無法行使對礦井的實際控制權。特別是在事故搶險過程中,還出現了兩套指揮系統,充分説明該礦沒有實現實質性兼併重組。
問題2
部分小煤礦牴觸兼併重組
此外,部分小煤礦對兼併重組仍存在牴觸情緒,通過拖延時間、漫天要價以及暴力驅趕等方式公開對抗兼併重組工作。
比如,鄭州市、平頂山市個別小煤礦自兼併重組開展以來,與主體企業不照面、不配合,拒絕參與兼併重組工作。許昌市個別小煤礦在資產評估中漫天要價,導致談判陷入僵局,兼併重組工作難以推進。
問題3
安全生產監管出現脱節
史濟春説,安全生產監管出現脱節,這裏面有兩個問題。一方面,地方政府誤認為小煤礦實施兼併重組後,安全監管責任移交給了省骨幹煤炭企業,自己不再承擔安全監管責任,一交了事。
另一方面,省骨幹煤炭企業雖然派駐了部分管理人員,但沒有對礦井實施全方位有效管理,導致企業內部管理“兩張皮”,安全監管失控。
這兩方面原因,致使小煤礦在兼併重組還沒到位的情況下,安全生產監管出現脱節,為小煤礦非法違法生產提供了可乘之機。
問題4
非法違法生產現象時有發生
由於我省兼併重組小煤礦停產整頓時間較長,加之受高煤價利益的驅動,非法違法生產現象時有發生。
史濟春説,今年以來,我省先後發生了伊川縣國民煤業公司331特大煤與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4人死亡、4人失蹤)、平頂山市興東二礦422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2人死亡)、平頂山市興東二礦621特大炸藥爆炸事故(造成49人死亡)和義煤集團巨源煤業有限公司127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6人死亡)等7起重特大事故,共造成213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