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東營原副市長陳興鑾涉貪污受賄二審改判死緩
作者:宋妍
新華網12月19日報道 12月17日獲悉,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東營市原副市長陳興鑾受賄、貪污、挪用公款一案近日已作出二審判決,鑑於被告人陳興鑾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有悔罪表現,且贓款贓物已全部追回,判決結果由一審死刑改判為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受省高級人民法院委託,日照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於12月16日將二審判決書送達陳興鑾。
農家子弟—大學教授—副市長—鉅貪,這是陳興鑾的人生軌跡。陳興鑾從小吃苦耐勞,聰明勤奮,工作後頗有成就,並且順利走上仕途。然而他在從政不久便大肆收受賄賂,貪污、挪用公款,最終成為一個“日進萬金”的鉅貪。
陳興鑾從踏入仕途到落入法網,時間只有10 年。那麼,是什麼原因讓這位教授副市長的政治生命如此短暫?本報記者多方求證,試圖還原陳興鑾的這段人生軌跡。
雨夜家門口落網
2008年 8月22日凌晨,下了一整天的雨依然沒有停。一輛黑色轎車緩緩駛入東營市一處別墅區。透過被雨水模糊的車窗,陳興鑾依稀看見自己家客廳的燈還亮着。妻子徐亞麗在等他。
一週前,李某某和陳某某(二人均另案處理)的突然被逮捕,讓陳興鑾有些措手不及。他知道,他們兩個人的被捕意味着什麼。陳興鑾找了藉口向市委請假外出。他要出去“活動活動”,説出口的是為李某某開脱,實際上是保自己。然而,一天之內,他從東營趕到濟南,從濟南趕到青島,又從青島返回濟南,最終失望地從濟南迴到東營。
車子停穩,秘書打開車門,陳興鑾邁步下來。這時,幾名等候已久的檢察人員走上前去。
“你是陳興鑾麼?”
“是的。”
“我們是檢察院的,需要向你瞭解一些情況,請你配合,跟我們走一趟。”
看着眼前這些陌生的面孔,陳興鑾一時蒙了,“該來的到底還是來了”。再次抬頭看了一眼自己的家,他嘆了口氣,上了檢察院的車。一同被帶走的,還有他的司機和秘書。
他這一走,就再也沒回來。
他不知道,檢察人員已經對其秘密偵查了4個多月。
其實,幾年來,接連不斷的控告舉報陳興鑾涉嫌違法違紀的信件,早已引起了各級紀檢、檢察機關的關注。有關部門曾幾次找陳興鑾談話,讓其交代自己的問題。但每次陳興鑾都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是清白的,並聲稱是有人在誣陷他。2008 年夏天,日照市檢察院查辦的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主動檢舉了與陳興鑾大量不正當的經濟往來,陳興鑾涉嫌嚴重經濟犯罪。由此,檢察機關開始了對陳興鑾的秘密調查。
抓捕陳興鑾後,辦案人員連夜把陳興鑾等3人押往日照,另一路辦案人員趕往陳興鑾的家中和辦公室進行搜查。然而,在陳興鑾家搜查的結果有些出乎辦案人員的意料:其妻徐亞麗竟然連一枚金戒指都沒有,家中也沒有多少存款和現金。此時的陳興鑾也從最初的驚慌中慢慢鎮定下來,故意和審訊人員打起馬虎眼。不過,當偵查人員拿出確鑿證據後,他才開始交代,説自己確實收過別人的一點錢,不過他正準備退還,準備退的錢都放在石油大學(華東)原來的房子裏了。檢察人員趕到其在石油大學(華東)的房子裏,不料卻再次撲了個空。房子裏沒有陳所説的那些錢。
抓賊抓贓。從事多年反貪工作,有着豐富經驗的省檢察院李少華副檢察長果斷決定,改變偵查方向,從陳興鑾的妻子徐亞麗處打開缺口。經過對其反覆講解政策,徐亞麗交代,陳興鑾準備退還的錢都在黃島。
在黃島,陳興鑾有兩套房子,其中一套房子裏住着徐亞麗的妹妹徐某某。在這兩套房子裏,辦案人員在一些鞋盒子和一個黑色的塑料袋中,發現了大量購物卡、金銀珠寶等貴重物品,以及近百個信封,每個信封裏裝着5000到50000元數額不等的現金,信封上面都寫着送錢人的名字。這正是陳興鑾所謂準備退還的受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