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明春將公開性犯罪者個人信息最長10年
環球網記者朱盈庫12月20日報道,據韓聯社20日報道,在韓國,對成年人進行性侵犯的罪犯的個人信息往後將會被對外公開最長10年。
韓國法務部長官李貴男20日向韓國總統李明博彙報了包括上述內容的《法務部2011年業務計劃》。法務部介紹説,為了杜絕性犯罪和重案犯罪,從明年4月16日起,對於以19歲以上成年人為對象的性犯罪者,其個人信息將會通過“性犯罪者e公佈欄”對外公佈,公佈時間為10年以內。
報道稱,這是根據“對性犯罪的處罰特例法”採取的措施。根據該法令,性犯罪者在領取法院判決的同時,法務部將管理罪犯的姓名、年齡、地址、照片等信息。
在此之前,韓國女性家屬部根據“對兒童和青少年有關性保護的法律”,對於法院判決公開信息的性犯罪者,將通過因特網公開其人身信息,時間最長為10年。
韓國法務部還表示,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從明年9月開始將新設婦女和兒童犯罪調查部,由女性檢察官和調查官負責性暴力、家庭暴力、以兒童為對象的犯罪等案件的調查。
對於未滿13週歲的性犯罪受害人,法院還將新設“法律資助人”制度,根據受害人的申請或檢察認為有必要的情況,可選任律師擔任“法律資助人”,獲取法律方面的幫助。
此外,韓國法務部要求對所有入境的外國人進行指紋和臉部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