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美軍士兵稱姦殺伊拉克女孩時未將其當人看
作者:乌元春
環球時報特約記者宋華報道 據美聯社12月20日報道,因姦殺一名伊拉克14歲女孩並殺害其父母和妹妹而被判處五個終身監禁的前美軍士兵稱,在經歷戰區的極端暴力事件後,他不再把伊拉克平民當人看。
前第101空降師士兵史蒂夫·格林接受了美聯社的採訪,這是他自2006年殺害伊拉克平民後首度接受媒體採訪。他稱,他犯罪的部分因素是因為在伊拉克“三角死亡地帶”的經歷,他的兩名戰友在“三角死亡地帶”遭槍殺。他還稱,陸軍部隊缺乏領導力,未能向士兵們提供幫助。
格林在位於亞利桑那州圖森的聯邦監獄接受獨家電話採訪時稱:“我當時瘋了,我只想離開那裏。我不認為我能活着離開。”格林在接受電話採訪前與美聯社進行了一些通信。他在採訪中談及了2006年3月12日襲擊事件發生前的事情。曾在判決時為罪行道歉的格林稱,他那樣作不是為了試圖博取同情或者説明自己行為的正當性。檢察官在2009年的審判時將格林的罪行稱之為伊拉克戰爭期間最為惡劣的罪行。
但格林稱,人們應當知道他的行為是他在戰區經歷的一個後果。他説:“如果我沒有去伊拉克,我就不會遭遇我目前的麻煩。我對此感到不快。”
格林在遭到聯邦指控之前已因“人格障礙”遭軍方開除。檢察官尋求法庭對其作出死刑判決,但肯塔基州帕迪尤卡的一個聯邦陪審團最終決定判處格林5個終身監禁,裁定他姦殺伊拉克14歲女孩賈納比和槍殺賈納比父母、妹妹的罪名成立。其他四名參與這一事件的士兵也因為襲擊事件被軍事法庭定罪,三人在軍方監獄服刑。
格林正在就軍事治外法權司法管轄權法案提出上訴。這一法案允許聯邦政府就海外所犯罪行在地方法庭上指控美國公民。格林是首位根據該法案而被定罪的前美軍士兵。美國第6上訴巡回法庭將於明年1月27日就此舉行聽證會。格林就這一法案是否符合憲法提出異議,稱法案使政府的行政部門擁有太多的起訴權。檢察官稱,應當繼續堅持該法案。
現年25歲的格林稱:“我對此抱有一些希望,但我也不抱幻想。我希望這能夠奏效。但是當他們判決你服多個終身監禁的刑期,他們將不會制訂一個讓你出獄的計劃。”格林在審判期間沒有作證。在法院宣讀判決後,他就他的罪行道歉,稱他預計在死亡時接受“上帝的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