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規定領導幹部未完成招商引資任務要處罰
中廣網貴陽12月21日消息(記者 孟海)近日,貴州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貴州省領導幹部帶頭招商引資的考核及獎懲辦法(暫行)》,明確要求領導幹部要帶頭招商引資。根據這一《辦法》,領導幹部招商引資引進項目應是除基礎設施建設以外的產業項目。經考核後,對招商引資任務完成好、成績突出的領導幹部除給予表彰和獎勵外,還要提高政治待遇,特別優秀的,要予以重用;對沒有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要通報批評;對連續2年未完成目標任務的,要進行戒勉談話;對連續3年未完成目標任務的,要適時調整工作崗位。
貴州省將對各市(州、地)和縣(市、區、特區)黨政主要領導招商引資工作進行考核。貴陽市、遵義市、六盤水市和安順市黨政主要領導每年分別負責引進不少於3個、每個外來投資10億元以上的產業項目,並確保至少有2個產業項目開工建設;黔南州、黔東南州、黔西南州、畢節地區和銅仁地區黨政主要領導每年分別負責引進不少於3個、每個外來投資6億元以上的產業項目,並確保至少有2個產業項目開工建設;27個經濟強縣黨政主要領導每年分別負責引進不少於3個、每個外來投資4億元以上的產業項目,並確保至少有2個產業項目開工建設;其他縣(市、區、特區)黨政主要領導每年分別負責引進不少於3個、每個外來投資1億元以上的產業項目,並確保至少有2個產業項目開工建設。
《辦法》指出,制定考核及獎懲辦法的目的是為了充分發揮領導幹部在招商引資擴大開放工作中的號召力、影響力和推動力,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搶抓機遇,緊緊圍繞加速發展、加快轉型、推動跨越這一"十二五"時期全省發展的主基調開展招商引資工作,以開放促開發、以開放促發展,努力提高全省經濟發展水平和綜合競爭力,實現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