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村主任收綜治費阻高鐵施工 花50萬賄選上任
50萬元賄選村長橫行鄉里 “村主任”殷卓波一審獲刑16年
殷卓波涉黑案
羊城晚報訊 記者魯釔山、通訊員穗法宣、實習生陳文宇報道:村主任披着“虎皮”組織黑社會犯罪團伙,為非作歹最終走進監牢。24日下午,廣州市白雲區江高鎮南崗村原村主任殷卓波涉黑案在廣州中院一審判決。殷卓波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6年,處罰金22萬元。其團伙成員周志仲、周良堃、謝達焯、周世亮等18人則被判處9至1年有期徒刑。
廣州中院經審理認為,殷卓波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佔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破壞生產經營罪,賭博罪,非法拘禁罪等,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16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2萬元;殷卓波受賄所得人民幣25萬元上繳國庫;殷卓波強迫交易的獲利人民幣56萬元和侵佔的人民幣6.5萬元,發還給廣州市白雲區江高鎮南崗村。
賭博贏錢樹山頭 50萬元賄選村長
當年殷卓波因賭博贏了錢而“衣錦還鄉”,並有了不少手下。2008年殷卓波參加村長競選。區某洪、周某亮等人是他的競爭對手。在殷卓波看來,競選村長,主要是拉選票,拉攏民心。他説:“我做了幾件事情。一是請選民吃飯拉票。二是指使周志仲等幾十人在村裏除三元崗片的地方巡邏、把守村口、路口,防止、阻止區某洪等候選人進村的東周、西周、廟周等片區給選民派錢、拉選票,同時也給村民造成心理壓力,當中還特別交代周良堃用攝像機將其他參選人派錢拉票的情況拍下來。三是通過各社社長、社委,給每位選民200元進行賄選,用了接近50萬元。最後,我在2008年5月份的投票中得票2000多張,以絕對優勢當上村長。”
收“綜治費”瘋狂斂財 阻高鐵施工橫行鄉里
成為村長後,殷卓波橫行鄉里。殷卓波供述:2006年2月,因為收購廢品的問題,林志球和區榮照及其工人發生爭端,區榮照叫人毆打林志球,砍傷了跟林志球在一起的歐陽廣益。“於是我讓林志球叫上球獅會的人,並讓林志球通過朋友以每人100-200元的價格請了外省人,黃順峯也叫了人,總共近百人持刀、木棍、鐵水管等將區榮照的廢品收購點砸了。”
斂財是殷卓波的重要活動。據“馬仔”周良堃供述:“2008年12月份南崗村三社有74畝多魚塘承租期到了,原承租人龔湖安想續租。龔湖安找殷卓波時,殷卓波説可以幫忙,但要收25萬元的‘轉手費’,龔湖安只能同意。”
據查,與此同時,殷卓波指使組織成員帶領治安隊員,強行向南崗村內的工廠、企業、商鋪、賣淫女等收取“綜合治理費”等高額費用。殷卓波還指使多名組織成員和煽動不明真相的村民,到廣清高速公路擴建工地和武廣高速鐵路施工現場,採用暴力、威脅、堵路等手段阻礙施工,造成嚴重損失和惡劣影響。此外,殷卓波還通過強迫交易、受賄、職務侵佔、賭博、非法拘禁等手段謀取鉅額非法利益。
魯釔山、穗法宣、陳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