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一村委會主任涉黑 操控村級經濟發展黑勢力
在廣州市白雲區江高鎮南崗村村委會主任、治保會主任、經濟發展公司經理三個“光鮮身份”掩蓋下的殷卓波,竟然是一個“黑老大”。因組織、領導、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並從事其他犯罪活動,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4日一審判處殷卓波有期徒刑25年,決定執行16年,並處沒收財產22萬元。
從非法壟斷民生經濟到尋求政治地位,以殷卓波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操控了當地農村基層政權。“黑老大”如何變身為“一村之長”?基層政權如何淪為涉黑組織牟取暴利的工具?記者對這起案件進行了深入採訪追蹤。
操控村級經濟命脈發展“黑團伙”
24日14時30分許,法槌落下,審判長宣佈庭審開始。以殷卓波為首的19名黑社會組織成員分三排坐在被告席上,將兩邊過道堵得水泄不通。由於涉案人員眾多,案情複雜,審判長宣讀判決書的時間長達1個小時之久。而該案的第一次開庭從7月20日持續到23日,第一天庭審就持續了12小時,直到23時30分才休庭。
法院判決,殷卓波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賭博罪、故意損壞財物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職務侵佔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破壞生產經營罪、非法拘禁罪等。
跟大多數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樣,殷卓波團伙也是從非法斂財起家的。2000年,殷卓波開始通過賭博等手段聚斂錢財,2004年回到其老家廣州市白雲區江高鎮南崗村發展勢力。回村後,殷卓波為了所租山地的界限問題,糾集上百人在南崗村山地處與他人爭鬥,在江高鎮形成一定影響。
2005年,為謀取更大的經濟利益,殷卓波通過時任南崗村黨支部書記黎建立的安排,擔任廣州江高鎮南崗經濟發展公司經理,獲得南崗村經濟事務的管理權。
這為殷卓波控制南崗村經濟、披着合法外衣攫取暴利提供了絕佳條件。2005年下半年,殷卓波在南崗村眾多村社幹部在場的情況下,公然指使他人毆打南崗村第三經濟合作社社長殷某,從而對南崗村的幹部及村民形成強大的威懾力。殷卓波利用這次事件所造成的影響,藉助南崗經濟發展公司的平台,投資興建南崗村綜合市場,並以此為據點,糾集黃順峯、謝達焯、周世亮等人實施追收賭債等違法犯罪行為,由妻子梁少峯負責財務管理,逐步形成了以殷卓波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之後,殷卓波不斷壯大組織,並多次指使組織成員實施各種違法犯罪行為。
村主任的兩副面孔:“胡蘿蔔加大棒”
為了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該組織在南崗村的勢力,殷卓波開始謀求“政治地位”。一方面,殷卓波以小恩小惠博取村民的好感。據時任南崗村黨支部委員的周賜楠介紹,殷卓波每年過節都往各家派油和米,請老人吃飯,積累了一定的“羣眾基礎”,“我當時見他對村民這麼好,也投了他一票,他是以2200多票當選的”。
另一方面,2008年南崗村換屆選舉期間,殷卓波指使組織成員採取威脅、恐嚇、監視、賄選等手段,給南崗村村民施加心理壓力,排擠、打壓競爭對手,在換屆選舉中獲得了主動。
殷卓波一上任便暴露出其貪婪、霸道的本色。他首先把村裏13個經濟合作社的公章全部“收回”,把經濟大權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有恃無恐地發展起“黑色產業”。
村民周某翰曾是南崗村第九經濟合作社的社長,他告訴記者,殷卓波當年把九社一塊已經出租的魚塘強行低價轉包給他人,社員得知此事後都很生氣,讓周某翰找他理論。沒想到,兩人見面後發生爭吵,殷卓波當場撕毀周某翰的魚塘出租合同,還讓手下“馬仔”打傷了周某翰。周某翰被打後去鎮政府上訪,殷卓波又派人打傷其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