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派出所所長任職前須通過資格考試
作者:朱稳坦
本報長沙訊 一場事涉湖南普通公安民警個人職務晉升的任職資格考試昨日在全省舉行。按照省公安廳的規定,從2010年起,任職資格考試合格將作為基層科所所長任職的一個基本條件,未取得任職資格的,不能提拔任命為科所隊長。我省昨天有5600名符合條件的公安民警參加了此次考試,長沙共有855名符合條件的公安民警參加考試。考試內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識和崗位業務知識。
本次考試採取自願報名、組織審批、網上自學、集中考試、電腦改卷的方式進行。考試以派出所所長(教導員)應知應會的知識為主。其中,基本法律知識60%,崗位業務知識40%。重點考察參考人員的政策理論素養、法律水平、公安基礎知識、警務管理能力、警務組織協調指揮能力等。
為確保考試順利進行,省公安廳組織數十名來自市州公安局、熟悉公安業務和派出所工作的專家擬製了近5000道精品試題,涵蓋數十個法律法規和公安派出所業務知識。省公安廳還開通了湖南省公安民警網上訓練中心,民警憑警號及個人密碼登錄進入“自我模擬考試”和“試題練習中心”進行復習訓練。考試系統與駕駛員考試科目一類似,隨機組卷,在電腦上答題,當場評分。
實行派出所所長(教導員)任職資格考試製度是全面加強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切實提高公安機關基層所隊領導執法素質、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的重要舉措。派出所所長(教導員)任職資格考試將作為一項長效機制,今後將每年舉行一至兩次,取得任職資格的有效期為3年。省公安廳規定:從2010年起,任職資格考試合格將作為基層科所所長任職的一個基本條件,未取得任職資格的,不能提拔任命為科所隊長。記者顏宇東 通訊員顏英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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