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海警不滿釋放中國船員 韓媒批政府對華“低姿態”
作者:李禾
據12月28日出版的《環球時報》報道 被韓國海警扣押一週的3名中國漁船船員25日獲釋回國,中韓因“撞船”事件引起的摩擦暫時告一段落。然而,27日,韓國《東亞日報》、《中央日報》等媒體同時刊文,對韓國政府“放人回國”的行為提出批評,聲稱“急忙將他們(指中國船員)送回中國,我海警內部產生不滿情緒”。
《東亞日報》援引韓國海洋警察廳一名警官的話説:“既然有中國船員對韓國海警施暴的錄像等證據,就應通過正當司法途徑處罰這些非法人員。”另一名警官也表示不滿説:“這是政府妥協的結果,以船長身亡沒有公訴權為由釋放船員,中國漁船在西海(即黃海)的非法捕魚與暴力行為會越來越嚴重”,“日後讓我們怎樣管束這些中國漁船?”
報道還稱,一些人認為,韓國檢察院在沒有決定是否起訴中國船員的情況下,出於外交考慮急忙將中國船員送還中國一事確實“令人可惜”。
韓國《中央日報》27日也對此事進行點評,認為“放人”做法不妥。報道援引全北大學政治外交學教授趙淳九的話説:“中方對本國漁船的過錯並沒有表示歉意,也沒有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的協定,這未免顯示出韓國政府過低的姿態,也不是解決問題的良策。”有韓國漁民建議,對非法作業的中國漁船,第三次抓到就吊銷其執照。
韓國《文化日報》27日發表社論,批評李明博政府實行對華“屈辱外交”。文章稱,韓國政府如此迅速將3名“違法事實清楚”的船員送回中國,是沒有很好守衞韓國的司法主權。韓國政府應該拋棄這種對華“低姿態”外交。
儘管韓國海警和媒體頗有不滿,但韓國官方已就釋放3名中國船員做出合理解釋。據《中央日報》報道,韓國羣山海警表示:“通過調查中國船員事故現場的錄像和航行日誌等,確定了中國漁船有妨礙海警警備艇正當執法程序的嫌疑(妨礙執行特殊公務)。但考慮到遼營漁號的船長李永濤(29歲)身亡,其他船員當時也沒有積極參與罪行,並協助進行了搜查,所以決定對他們免予起訴。”
對於韓方口中的所謂中方漁船“衝撞”,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此前強調,事情發生在中韓漁業暫定措施水域,根據《中韓漁業協定》,兩國漁船均可進入該水域作業,兩國執法部門分別管理各自漁船,相互通報對方國家漁船違法行為,但無權登臨對方國家漁船執法。(本報駐韓國特約記者 王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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