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十民間慈善基金因年檢遇困境 或成非法組織
作者:贺超
民間慈善基金難過年審關
《中國經濟週刊》實習記者 李妍|北京報道
王茹坐在稍顯狹小、黑暗的辦公室裏,一臉疲憊,她幾乎是閉着眼睛跟記者談話,因為她已經連續5個晚上都在飛機上度過了。她的秘書在飛快地彙報着接下來的日程:兩個小時後,王茹要先去江西,然後去廣州,接着再回到北京辦事處。
王茹一邊機械地簽字,一邊苦笑着説:“一天在3個城市裏度過,這就是我最近的生活。”
5年間,王茹帶領着這家民間慈善基金會走遍了祖國的大江南北。在局外人看來,這是一個功德無量、非常偉大的事業,所到之處應該都是感激的淚水和熱烈的掌聲。
可是,王茹説,這是一個異常艱難的事業,碰壁無數,前途渺茫。“我不知道我們能不能度過這個年關,也許,再過兩個月,我們基金會就消失了,或者成為非法的‘黑户’。”談及此處,王茹有些哽咽,她停頓了許久,然後堅定地説:“我在拼命努力,在這最後的年關。”
“再拖下去,我們就成非法組織了”
王茹説,她最近一直在清算各種賬目。“攤子鋪得有多大,事情就有多麻煩。”
在這家民間慈善基金會的官方網站上正在不斷刷新募捐總額,在“財務報表”一欄裏,公佈了每個月的收支情況。以11月為例,該基金會共有捐贈收入400多萬元,公益支出300多萬元,增值投資100萬元,統計單位細化到“分”。
“我們每個月接受了多少捐款,用在了什麼地方,都公開告訴大家。”王茹認為,作為一家非公募慈善基金會,他們在資金使用的透明度和監管力度上並不比公募基金會差。
根據國務院2004年頒佈的《基金會管理條例》,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即公募基金會,以及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即非公募基金會。據瞭解,公募基金會一般都有政府背景,例如:紅十字會、希望工程等。非公募基金會都是民間慈善基金會,多以企業捐款和特殊組織捐款為主,如壹基金等。
王茹説,在“慈善圈裏”,公募基金會是“正規軍”,非公募基金會是“雜牌軍”。
這支“雜牌軍”規模也不容小覷。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發佈的2010年《慈善藍皮書》,我國的基金會數量達1843家,其中,非公募基金會佔到43.4%(846家),全國有7個省市的非公募基金會數量超過公募基金會。
“那又怎麼樣呢?非公募基金會就是沒媽的孩子,誰都不心疼。”王茹認為,雖然近幾年非公募基金會發展迅速,但是規模都很小,而且大多身份不清、運轉困難,隨時都可能中斷。“尤其是今年的年審,民間慈善基金會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卡殼’,不知道能有多少家過得了關。”
進入11月,非公募基金會都會開始算年終的總賬,等待通過各地民政機構的審核,拿到來年的“身份證”,可是,今年有點奇怪。
“我們已經做好基礎年報了,也有合作律師事務所的審計證明,我們每年的賬目都很清楚的,通過審核對於我們來説並不困難。”王茹説,每年年底,民政部門都會派審計師核算非公募基金會的賬目情況,在過去五年,這個流程大概需要一週時間。
可是,今年民政部門派來的審計師從往年的一個增加到了三個,核算的時間也拖了一個多月。“查了總賬查細賬,我要跑到13個地方分部去拿公章和報表資料,我不怕查,我就是覺得有必要這樣折騰嗎?”王茹説,今年的審核比往年細緻了很多,從善款去向到組織花費,事無鉅細。
進入12月,王茹開始焦急了。因為審計師查完了所有賬目,並沒有給出任何結論,只説讓他們等消息。“行不行倒是給句話啊!哪裏有問題,我們改啊!”
王茹説,過了元旦,他們就必須要向主管部門提交申請,續簽所有協議,更換審批公函,可是,目前他們還沒有拿到賬目清算證明,如果一直拖着,到了2011年,這個基金會就成了非法組織,到時候,基金會就會消失,所有項目被中斷,捐款全部上繳,“我們5年的心血就白費了。”
王茹説,“同命相憐”的人還有很多。“我知道至少有幾十家民間慈善基金會都沒有通過‘年檢’的手續,大部分都是在查賬的環節出現了問題,要麼就是查出了漏洞,要麼就是遲遲不給答覆,到底卡了多少家,具體的統計還沒人算過。”
王茹幾乎每天都給民政部門打電話,也已經動用了所有的社會關係,可是至今仍未得到任何答覆。“千萬不要在這個關頭再説我們基金會了,否則就更難通過了。”王茹一再要求隱去基金會的基本信息,因為她擔心,任何風吹草動都可能會影響到這家基金會的存續。
政府部門的為難
聽聞記者的來意,北京市民政局一位分管慈善基金會的官員顯得非常為難,他説:“這不是説我們扼殺民間慈善嗎?説民間慈善基金會不透明的是媒體,説扼殺民間慈善基金會的也是媒體,輿論壓力是很大的,你讓我們怎麼辦?”
本月初,由民政部下屬機構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下稱“中民慈善”)所作出的《2010年全國慈善組織信息披露現狀報告》稱,約有75%的慈善組織“完全不披露或僅少量披露信息”。
負責報告調研的中民慈善副主任劉佑平對《中國經濟週刊》介紹説,本次調查共抽取了99家慈善組織作為樣本,但最終僅收回65例。“其中,42%的組織表示沒有專門的信息披露辦法,37%的組織沒有專人負責信息披露工作。更深層的問題是,慈善機構信息披露的程度和方式不被90%的公眾所接受。”
這份報告經媒體報道後影響巨大。北京市民政局的一位官員認為:“人們對慈善的熱情,對慈善機構的信任,對慈善從業人員的評價都降到了歷史最低點,民間慈善基金會作為最重要的民間慈善機構,更是備受質疑。”
他告訴記者,在汶川大地震時,民間慈善基金會所起到的巨大作用得到了社會的普遍認可,可是,在善款管理上的混亂和信息披露不及時等問題也第一次得到了大範圍的重視。時至玉樹地震,民間慈善基金會的諸多矛盾被再次突顯出來。
“玉樹地震的時候,民間慈善基金會所收到的捐款是非常多的,但是,應用的數額、範圍、方式都存在很大的爭議,這導致錢用不到刀刃上。”這位官員説,玉樹地震時,災民最需要的是醫療用品和食物,而很多民間慈善基金會隨意發放“慰問金”,送來衞生不合格的衣物。“這會導致災民搶‘慰問金’,傳播瘟疫,這不是搗亂嗎?”
因此,玉樹地震後,青海省財政廳緊急下發了《關於加強玉樹抗震救災捐贈資金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通過任何渠道接收的各類救災捐贈資金,必須自接收捐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全部匯繳至省財政廳設立的“青海省財政廳玉樹抗震救災捐贈資金專户”統一管理,逾期不轉入的視同違規處理。
此舉立刻引起了很多民間慈善基金會的強烈反彈。“這就使民間慈善基金會變成了善款中轉站,我們的機構就失去了本來的意義,很多企業的捐款是要求我們提供善款去向和相關證明的,政府的介入使很多企業不再信任和支持我們了。”王茹激動地説,“可是胳膊擰不過大腿啊,雖然大家都很不滿,可還是都被迫轉交了捐贈資金。”
民政部此後曾做出回應,玉樹地震捐款統籌安排,“主要是考慮到地震災區的特殊情況”,由青海省政府對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負總責,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加強指導和做好相關協調工作。
因此,要求“中央有關部門及紅十字會、慈善總會等接收的捐贈資金,要直接撥付到青海省,連同青海省接收的捐贈資金,統一納入災後恢復重建規劃,由青海省統籌安排用於恢復重建。此外,加上居民和企業少量自籌資金,共同組成以中央財政為主的災後恢復重建資金”。
雖然此事當即達成了共識,但是政府對民間慈善基金會的不信任,民間慈善基金會對政府介入的不滿卻都已經埋下了種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