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稱日本政府2011年將繼續就“海上執法權”展開討論
作者:乌元春
環球網記者王歡報道,中日撞船事件發生後,日本海上保安廳一直在研究制定有關法規,以確定海上保安廳的“執法權限”。日本媒體有消息稱,由於內部分歧意見較多而無法完成彙總工作,日本海保廳將在2011年繼續對關於“海上執法權限”等有關方針進行討論。
日本共同社12月29日報道稱,日本海上保安廳已召開過專家會議,討論強化海上保安官的執行權限等“海上執法權”事宜,儘管該廳曾計劃在年內確定基本方向,但日本媒體從28日對該廳的採訪中獲悉,該法規基本方向的出台將要留待2011年。由於意見比預想要多,彙總工作將需要更多的時間。
報道稱,面對中日撞船事件等“領海局勢”的變化,日本國土交通相馬淵澄夫曾在12月14日內閣會議後的記者會上表示:“希望年內確定包括修改《海上保安廳法》在內的有關法規的基本方向。”截至21日,專家們已為此召開了3次會議。
據日海保廳消息稱,會議討論以擴充“行政執法權”為主要內容,包括以防止“發生犯罪和危險”為目的的“停船要求”和“登船檢查”等。不過有行政法及國際法的專家指出,有必要注意法規與國際條約的聯繫,提議“不應是海上保安廳的單獨行動,而是有必要和日本相關省廳進行協調。”
據報道,3次專家會議後,馬淵和國土交通副大臣、政務官三人將繼續進行討論。馬淵海指出,“海上執法權”的基本方向將在2011年年初將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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