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警方重拳“打拐” 197被拐婦女兒童獲新生
中新網蘭州12月30日電 (記者 侯志雄)甘肅30日警方披露,自2009年4月9日“打拐”專項行動開展至2010年11月30日,共破獲拐賣婦女兒童案件155起,其中破獲公安部督辦案件6起。共打掉19個犯罪團伙,刑事拘留153人,抓獲公安通緝A級在逃人員1名,解救被拐賣婦女賣兒童197人。
30日,甘肅省公安廳召開全省“打拐”工作新聞發佈會,甘肅省公安廳刑偵總隊總隊長鬍義介紹了“打拐”工作。
胡義説,近日,公安部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聯合發佈的《關於限令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截至目前,甘肅省各級公安機關已印刷《通告》30000份,將於2011年1月1日前在公共場所進行張貼,營造嚴厲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氛圍。
胡義在此間會上還通報了2010年甘肅警方先後偵破的4起公安部督辦案件。
2010年6月,天祝縣警方工作中發現本轄區有人以4萬餘元的價格將婦女趙某買回家中為妻,辦案民警順線追查,發現犯罪嫌疑人高某等人在2007年至2010年間,共將十餘名婦女拐賣至天祝哈溪鎮等地實施婚姻詐騙。專案組遠赴雲南調查取證,共抓獲犯罪嫌疑人9名,解救婦女18名。
偵破天水市武山縣管某涉嫌拐賣婦女案組織。7月11日,由省公安廳、天水市公安局、武山縣公安局抽調8人組成的專案組,遠赴雲南開展專案偵查工作50多天,在雲南警方的大力協助下,成功抓獲人販子8名,解救被拐婦女13名。
8月31日,金塔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在摸排拐賣婦女、兒童案件線索時發現一女子巴某被人拐賣至金塔縣。辦案人員順線追查, 發現犯罪嫌疑人楊某、張某自2007年12月以來夥同他人以打工為由,從外省將5名婦女拐騙至酒泉,賣給他人為妻。經專案組3個多月的縝密偵查,先後抓獲犯罪嫌疑人7名,解救婦女5名。
2010年7月份以來,犯罪嫌疑人李某、馬某以到金昌玩為由,採用誘騙等手段先後將多名受害人拐騙至內蒙古阿右旗,然後賣給洗浴等場所強迫賣淫。辦案人員多次赴內蒙調查取證。目前此案已成功破獲,抓獲涉案人員9人,解救被拐少女11名。
同時,甘肅警方還希望公眾第一時間舉報、控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行為,積極向公安機關提供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線索,甘肅省公安廳24小時舉報電話:09318821348,互聯網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