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新規執法行為 各級檢察院要做到落實到人
為進一步完善執法制度、規範執法行為,推進檢察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最高人民檢察院昨日印發《檢察機關執法工作基本規範(2010年版)》(下稱《執法規範》),對檢察機關執法辦案工作過程中涉及的每一個執法行為、執法環節、執法措施作出明確、嚴密、標準、可操作的規定。
《執法規範》是高檢院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深化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要求,立足檢察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實際制定的重要文件,是對近年來檢察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經驗的全面總結和系統提升,是高檢院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重要舉措。《執法規範》以系統編纂、全面規範、便於遵循為原則,系統梳理執法辦案工作流程,有機整合檢察機關執法辦案中的法律規定、司法解釋、業務規範以及紀律規定,充分吸納檢察改革最新成果,是涵蓋檢察機關各個業務部門和各個工作環節的統一、完備、權威的業務工作規範體系,是檢察機關各個業務部門、業務崗位的基本操作規程,也是檢察機關執法辦案的強制性規範。深入學習、認真貫徹執行好《執法規範》,對完善執法制度、規範執法行為、提高執法質量、加強隊伍建設、增強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執法規範》分為總則、控告申訴檢察、職務犯罪偵查與預防、偵查監督工作、公訴工作、監所檢察、民事行政檢察、特殊程序、其他規定等9編,共63章127節1423條,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高檢院已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要認真學習、貫徹《執法規範》。通知指出,要充分認識學習和貫徹《執法規範》的重大意義。要把學習和貫徹執行《執法規範》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加強執法規範化建設的重要內容,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執法規範》成為每個檢察人員執法辦案的基本指南,使規範執法成為每個檢察人員的自覺行動;要加強學習培訓,確保執法辦案檢察人員熟知應會。要把《執法規範》納入檢察教育培訓規劃,作為執法辦案檢察人員培訓的重要內容和必修課程,明確年度培訓時間,細化培訓安排;要認真貫徹執行,不斷提高檢察機關規範執法水平。要把貫徹執行《執法規範》作為檢察機關“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克服和解決檢察機關執法辦案方面存在的不規範問題。各省級檢察院要結合本地實際,認真總結執法辦案工作經驗教訓,制定適用於本地的更加詳細具體的執法細則;要切實加強對學習和貫徹執行《執法規範》的組織領導。各級檢察院黨組要把學習貫徹執行《執法規範》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制定並落實具體安排和長遠規劃。要加強對《執法規範》貫徹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並嚴肅處理違反《執法規範》的行為。(記者徐日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