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攝像頭的兩難困境 - 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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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關於私有化的辯論通常可以總結為支持提高公共部門生產力的人與爭取維持高薪工作的人的分歧。公共服務的外包通常意味着納税人支付的費用減少,但這也常常意味着用薪水更低、工作不穩定的職位取代工會化、養老金資助的就業。例如,最近一項關於佛羅里達州監獄私有化的努力將為州政府節省高達2200萬美元,但需要解僱4000名監獄警察。然而,將公共服務外包給私營企業也可能導致公共政策中不那麼明顯、可以説是不可取的變化。由Travis Madsen和Phineas Baxandall進行的新的美國公共利益集團研究關注一個重要問題:在美國城市安裝紅燈攝像頭。在報告中,作者記錄了近700個決定在某些紅綠燈處安裝自動攝像頭的轄區,目的是對闖紅燈的汽車所有者開罰單。這個概念很簡單:通過加強對這些交通違規行為的執法,司機將不太可能犯下這種罪行,而這種罪行在全國佔致命車禍的2%,每年導致600多人的死亡。但市政當局與攝像頭分銷商達成的協議——Redflex、美國交通解決方案和附屬計算機服務是其中最大的幾個——可能會將公眾置於危險之中,研究警告説。問題在於,與這些公司簽署的許多合同迫使城市承諾標準,鼓勵闖紅燈。這對誰有利呢?一些合同是由公司自己撰寫的,後來由市政府簽署,要求每個攝像頭每年記錄一定數量的闖紅燈者,並要求警察部門開出最低數量的罰單。畢竟,這些公司有財政激勵讓儘可能多的人非法通過交叉口,因為他們通常會從罰款中抽取一部分。在其他情況下,關於這些攝像頭的民主決策可能代價高昂。在休斯頓,通過公眾投票終止紅燈攝像頭項目導致承包商ATS要求2500萬美元的提前終止費用,這比公司在該項目安裝上的支出還要多。這使城市陷入困境:他們減少交通違規的努力需要繼續存在這些違規行為。因此,合同中有時內置的經濟激勵使得引入實際減少闖紅燈發生的項目變得不利。延長黃燈週期或改變街道幾何形狀以改變行駛模式,旨在勸阻司機進入交叉口,但在有合同要求一定數量的人繼續犯錯的情況下,這些措施並不容易實施。公眾減少事故的利益因努力實現這一目標而變得在經濟上不可行。不幸的是,紅燈攝像頭的案例在私有化合同中並不是孤立的。正如Aaron Renn去年所描述的,芝加哥將其停車表租賃給摩根士丹利領導的一個集團長達75年,可能限制城市有效利用其街道的能力。如果城市想要消除停車位以安裝人行道咖啡館或快速公交線路,就必須向停車表的承租人支付費用。這限制了對街道改善投資的吸引力,因為這樣做會使城市花費金錢。在這些情況下,合同語言往往是問題所在:私營公司為確保其投資而進行的法律努力在保證利潤方面可能是合理的,但這可能以犧牲公眾利益為代價。由於法律人員有限且合同撰寫專業知識往往不足,市政當局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陷入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