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軍:工資未與GDP同步上漲很正常
文 張軍
曾經有一篇文章是專門討論經濟增長和工資之間關係的,文中提到如今勞動生產率的增長約為10%,而相關勞動者的工資增長只有4%,似乎我們的腰包被人為縮水了。在我看來這篇文章討論的只是某個行業的數據,人均GDP反映的是全部經濟活動的指標,在行業中,也許這類問題的確存在。但是從這個問題延伸出去談論到資本和勞動在收益分配中的比例問題的時候,人們無法直觀地看到經濟增長給自己帶來的直接利益,往往只是看到手中的鈔票似乎並沒有增加得那麼快,於是得出結論説,勞動收益的增長明顯落後於資本和資本收益的增長,我認為這是媒體和輿論的一個誤解。
勞動力不僅僅是勞動生產率的唯一
從行業來説,勞動生產率來自兩個因素的貢獻,一是勞動力的貢獻,二是資本的貢獻。因此在勞動生產率的貢獻中,勞動力的貢獻並不是唯一,而工資只是對勞動者的報酬收入,這點特別需要注意。其次,勞動力和資本在不同的行業中所做出的貢獻並不是一成不變的,比如服務業中勞動力的貢獻較大,而製造業則是資本的貢獻較大。民眾由於信息渠道的限制並不能完全瞭解其中的差別,這也包括了媒體的誤導,使得民眾錯誤地認為勞動力生產率的增長全是勞動力的貢獻,但其實在不同的行業這是不一樣的。所以,工資的增長不可能總是等於行業勞動生產率的增長。
同樣的服務行業可能近十年都不會有太大的工資調整,這其中可能有行業競爭的因素,還可能有勞動力過剩的結果。對於製造企業來説,技術創新或者設備的更新投資都使得勞動生產率大大提高,但是需要的勞動力可能就沒有以前那麼密集,不僅工資不會有明顯漲幅,甚至由於生產效率的提高還會造成裁員。
從經濟學家的角度看,中國大量行業勞動生產率的增長快於工資增長,還可以有其他解釋。比如在中國現階段,資本相對勞動力更稀缺,勞動力的流動性要好於資本,機會成本比資本低。所以只要經濟是競爭的,勞動生產率的增長大部分分給了資本的盈利者,所以過去十幾年中國企業的盈利水平有很大增加。
此外,評價工資增長水平要看參照系,中國的人均GDP比發達國家低,勞動力過剩,所以收益增加慢。現在從“富士康事件”發生後,輿論傾向甚至認為中國是悲慘世界。但是我們不能將中國的工資水平和結構與歐美相比,這裏存在着經濟發展階段的問題。
政府幹預工資水平並不能起好作用
如果政府過度介入和干預,比如頒佈一些法令,規定即使企業虧損也要給員工加工資,否則企業負責人就要負刑事責任等等,這樣一來就把社會輿論的壓力轉移給企業,企業會由於此類非商業因素最後導致關門大吉。一些有良知的企業家會響應政府政策增加工資,但同時也會想辦法提高勞動生產率以抵消因此而增加的成本;一些沒有良知的企業家不願意增加工資或者也沒有其他能力進行彌補,可能就會直接撤資了。無論哪一種情況,實質上都沒有改變經濟的狀況,最後反倒有可能造成經濟的衰退。
工資問題現在已經變成了一個社會問題,政府的深度介入,會讓中國失去增長的良好勢頭。現在很多國家正在改變先前政府直接干預企業的做法,比如印度曾經頒佈過限制最低工資法以及設立獨立工會等等,這和中國現行的做法正好相反。中國政府目前正在推動最低工資法、工資增長率和設立工會,這對誰都沒有好處。這就有點像和美國打貿易戰,最後搬起石頭打自己的腳。工資的硬性增長,違背了市場規律,對社會的整體福利沒有任何好處。
人力資本要流動,各行業不能有門檻,所有人有同等進入的機會。所以收入差距本身並不可怕,這是一個結果,可以用合理因素解釋這個差距。但政府應該鼓勵流動,倘若存在壟斷、遏制了進入機會,導致了收入差距,就是不合理的。收入差距是否合理,就看勞動生產率是否可以解釋。政府應該創造公平的機會,鼓勵差距,促進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但現在政府試圖扭轉差距,通過二次分配是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還造成了心理扭曲和逆向補貼。
工資水平應該由市場為導向
富有彈性的勞動制度和就業市場是中國十分幸運地能夠擁有的增長因素,這是競爭力和企業成長快的原因,因此中國不能用統一的工資政策丟掉這個優勢。然而現在的做法是用政策一起拉平,這樣一刀切的做法沒有考慮地區差別,也就消滅了價格彈性,從而降低了效率。社會輿論導向總是關心弱勢羣體,目前輿論過度關注使得工資問題變成了全社會關注的焦點,工資問題變得非常嚴峻,其實這根本不是一個重要的問題。工資的浮動應該交還給市場做調節。
不僅僅在工資政策上,在很多方面政府都不能用一刀切的做法自上而下沒有差別地去執行。90年代以後中國的體制地區差距大,有些地方先行先試,這樣即使在某些地區有錯誤,在全國也可以互相抵消。許多政策出台時批評的聲音很多,但最後發現實際上還是管用的,這其中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來自負面因素在地區差異中被抵消了。因此發改委出一個統一政策很有可能會造成災難,因為區域間形成的自我調節能力消失了。
與其制定一個全國拉平的政策,不如設立一些區域化的、考慮各地區的約束條件。中國經濟的初始條件很有利,因為這個經濟體很大:二千多個縣、六七百個城市,如果各有不同的約束條件就可以在一個平面上做,這樣形成了塊狀經濟而不是條狀經濟。
在這樣一個先決條件下如果某項政策變成中央的政策、自上而下地貫徹執行,往往好事沒有做成甚至可能是災難。俄羅斯經濟的問題就是因為政策的執行是自上而下的,中國經濟在毛澤東時代也是從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地執行,因此始終有問題。改革開放以後吸取了這個教訓,分權、資源和土地都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此時中央部門沒有資源就只能用行政政策推行,這時就會出現各種問題。朱鎔基做對了一個很重要的事,就是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中央和地方不需要談判。
保護地方政府的權力
制定出相關的政策如果與中央發生差異怎麼辦?2008年金融危機以後、4萬億投資出來,才發生很多人説“中央政府拿得太多了,導致了大政府模式”這一以前從未出現過的問題。中央政府的收入本身是慢慢上升的,但這一問題重要的不在於中央收入的多少,而在於保護了地方的財產權。
以前地方經濟發展了,中央每年從中抽取、分派,上海以前也是這樣,以至於地方要隱瞞收入、保護自己。朱鎔基採取的透明政策為地方政府提供了透明、安全的環境,與此同時,朱鎔基限制了中央部委的干預,當然這幾年有所回升。我認為只要發改委的行為被限制住,其他的部委就不會走太遠。目前發改委對於項目的審批權還有很大的干預能力,但現在地方政府的中小項目可以繞過發改委的審批。經過這幾十年的改革,中央部委的職能還是得到了很多限制。
很多人不理解張五常所説的縣級競爭,其實是認為中國還需要縱向協調的機制,比如在產業升級的問題上,認為依靠地方競爭會很慢。這其實是一種烏托邦,比如現在淘汰落後產能等,這完全是一場遊戲,政府憑什麼知道哪些屬於落後產能?
中產階級的定義需要重新更新
政府應該保護中產,因為無論赤貧還是鉅富的階層都是少數是紡錘體的兩端,中產才是中間的大多數。收入分配的政策應該促進中產階層的發展,應該對中產階層的狀況有了解。但是現在讓我擔心的是,由於目前的定義中是將中產階層和鉅富階層綁在一起的,制定出的政策看起來是針對鉅富、但打擊的是中產,這樣很糟糕。
近來亞洲銀行有分析報告重新定義了中產階層,比如有穩定的收入有自己的住所等等,但卻遭到很多批評,我卻認為這樣的定義很好,因為定義越寬泛越有不斷調整的空間。印度對中產階層的定義就很寬泛,符合中產階級標準的有3億人之多。
在上海有一套房產和一份工作的人很多,卻都不承認自己是中產,其實歐洲人置下房產也很晚,如果按照上海的標準去衡量,全世界就幾乎沒有中產階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