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想把女兒嫁給陳曉?
1985年的伯克希爾哈撒韋股東大會上,巴菲特自曝了一件醜事。這一年,他以每股172.5美元的均價買入了300萬股大都會公司的股票,而他曾經在5年前以每股43美元的價格出售了這家公司的股票。造成這個轉變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巴菲特認為他遇見了所有上市公司裏最優秀的管理組合:湯姆墨菲和丹伯克。他説:“湯姆不但是最優秀的管理層,也是那種你會想把自己女兒嫁給他的人。”
巴菲特隨後做了一件堪稱很瘋狂的事,他提出,伯克希爾在董事會不要席位,並將投票權交給擔任CEO的湯姆墨菲來處理。他甚至簽了一份協議,將來如果賣出股權,絕不賣給現有管理階層反對的人士。事實上,巴菲特在漫長的投資生涯中屢屢做出類似的事情,即當了大股東但絕不干涉優秀管理層的事務(除了想把女兒嫁給他們有點強人所難),而他也很多次提到,之所以有現在的成就,跟這種“大股東風範”很有關聯。
之所以在談黃光裕和陳曉的“國美之爭”前,拉了巴菲特出來墊背,絕不是想説明黃光裕不會當大股東,或者陳曉沒資格當職業經理人,而是想談談,為什麼我們身邊幾乎沒有產生巴菲特的可能性,卻總是不稀缺黃光裕、陳曉、唐駿這樣的人士。
從桑弘羊倡議“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到顧炎武哀嘆“(松江一府棉被天下卻民生艱難資本匱乏)愚歷觀古今,自有田税以來,未有若之重也。以農夫蠶婦,凍而耕,餒而織,供税不足,則賣兒鬻女。”中華帝國2000年曆史以降,其實是一部商業資本的社會地位與影響力的倒退史。這並不是説簡單的窮富問題,若論明末鹽商之巨利,清末買辦之速富,比之桑弘羊、陶朱公亦未見遜色多少。然而,他們對社會的政治文明的推動,對社會總福利的貢獻卻遠遠不在一個層次。
在《管子》、《史記?貨殖列傳》的描述中,商人帶有鮮明的“公民意識啓蒙”色彩,其創造力和生命力均令人神往,而到明清所謂“資本主義萌芽”年代,中華帝國的商人形象卻是一句“來歷不明、紙醉金迷”就可以概括。世人皆知籠統的一個“晉商”、“徽商”背後是權錢交易的鹽鐵暴利,他們的成功很少增加社會總財富,也並不帶來什麼技術和文明革新,更多的是靠寄生國家資本之下敲骨吸髓。即使在這批成功者的倒敍中,也總是藴含着大量的遺言式自警自醒,告誡子孫要棄商從政,因為這個階層早已深刻洞悉了帝國政商的遊戲規則:“人無橫財不富,來歷不明休管,養肥蠹蟲幾許,有朝一日清算。”這個規則,在黃光裕的時代依然清健矍鑠。中國的實業或股權投資者若期望在地位上與西歐的威尼斯商人相比,與北美的巴菲特看齊,那是老貓聞鹹魚——休想(嗅鯗)啊休想。
我們不妨簡約回顧改革開放以來的所謂民間資本崛起的短短一段歷史。自1978年打開“個體户”大門後,中國重新出現了“行商坐賈”,然就其經營內容看,更多的不是“市民”成分而是“升級版的農民”,由靠天吃飯升級為靠供需矛盾吃飯,對私有產權和法制毫無認識。這種觀念也直接締造了一大批包括鄉鎮所有和集體所有在內的產權邊界極為模糊的所謂“企業”。此後,初步形成的工商資本迅速接受了“雙軌制”、“海南房地產泡沫”、“原始股”和“轉配股”等事件的洗禮,初步萌發了資本投機逐利的思想方式。但非常遺憾的是,在這個過程中,所有事件都在不斷強化兩個概念:第一,最快捷的取利方式是追逐權力話語的動態,躋身或投靠權貴;第二,投資投機所得均不受保護,只要一個政策改變即可全面消亡。
至此,在年輕的黃光裕們初登舞台時,一定會清楚地知道,資本的來源並沒必要也不可能“清澈”,因為它很多時候就是從國家或別人口袋裏套來,又隨時會發生鉅變被別人套走;實業也好投機也罷,均不可能長期穩定增長,成功的關鍵在於尋找合適的時間兑現並且落袋為安。壯年的陳曉當時還是自己當着永樂的老闆,但他勢必也已明白,自己的股東權益在這場遊戲中隨時可能岌岌可危,於是當他若干年後被大摩無情地擊潰,當他甘居人下受到黃光裕殷勤的“入同食出同車”的照顧時,自然會明白,彼時的黃家不過是拿他當一枚棋子,而黃自己在這盤政經大棋局中又何嘗會有獨立的人格?
我贊成袁幼鳴先生對中國股市投資者羣體文化的評價:農民式的“吹糠見米”主義短期行為。因為資本市場自身無邏輯無法則,有的只是觀想政策揣摩主力的趨炎附勢,必然導致所有投資者的短視化。同樣,無論千禧年後中國工商界鬧起了中國製造還是全民炒房,無論產品的外觀和性能多麼豪華先進,其本質邏輯和文化依然是置於“無處不在監視、無物不可掠奪、無人不可抹殺”的產權困境中。於是,300年後首富們的消費一如雍正所説般“窮極華靡”,其形狀完全拷貝明清鹽商的消費觀念:收買官員、豪賭濫情;對子孫則納捐謀爵、廣購田產。除此之外于思想上無建樹,於經營上無特色,於研發上無突破,拿手的只不過是“資本運作和資源整合”。
有人説,陳曉和唐駿給了本就脆弱的中國職業經理人體制的致命一擊。我並不同意這個觀點。中國何嘗有什麼職業經理人體制?實踐證明,家族體制是適應這種規劃短期化、產權高危化、風險鎖定人身化的中國政經體系的最佳載體。黃光裕言傳身教如何勾結權力圖謀股東併為此入獄,那麼,即使他不用陳曉用別人,在他入獄失控後,此人難道就會兢兢業業始終以他賦予的信託責任為行動準則?陳曉的“燒香趕出和尚”只不過是太露骨而已,無處不在的利用期權和會計把戲掏空上市公司轉移到自己口袋裏的戲天天上演着。創業板高管們也正一批批辭職賣股套現出國着。即使這些戲不演,那些央企國企掠奪市場的行為難道不是在給全民加上一重重税收——正如明清的鹽商賺取的,哪裏是利潤,是另一種税收罷了。
再回頭看看巴菲特是怎樣發現優秀職業經理人的,他在2002年股東大會上哀嘆:“在網絡股公司股價節節攀升時,經理人的行為舉止卻向下沉淪,很難找到那種風度優雅格調極佳的人了。”沒錯,巴菲特及其手下,幾乎個個都是風格古典的紳士淑女,格調決定了他們做不出很多骯髒事兒來,即使有恩怨也不會鄉愿如黃陳。最佳例證莫如巴菲特曾經於1995年買下的一家猶他州的傢俱店,店的原老闆(相當於永樂時代的陳曉)叫威利,是個虔誠的摩門教徒,在星期天是不開門營業的。1997年他決定在愛荷華州開一家分店,巴菲特認為當地傢俱業週日生意都很好,如威利堅持依舊不營業,會影響回報。於是那個傢伙悍然提出,他以私人名義投資900萬美元買了地開店,週日不營業,如果經營業績好,就原價賣給巴菲特,不然不要一毛錢。結果,兩年後生意火爆,地價也大漲,威利果然如約將店和升值的土地賣給巴菲特,連兩年的利息也不要(巴菲特居然也就這麼接受了,真是眼裏只有股東利益)。“因為那是我對上帝的信仰。”威利説。
黃光裕其實應該慶幸兩件事:第一,在他案涉多位政要後依然能在獄中遙控商務;第二,陳曉這般鬧了一鬧,牽連諸多境外投資者,至少保住了他的現有股東利益,最多也就失去了繼續操控公司胡作非為的權力罷了。當然,即使不考慮年齡因素,黃也絕不該考慮把女兒嫁給陳曉或者任何一個經理人——自然還是去結交一門權貴姻親才靠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