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整合屢敗屢戰再重啓
最近內蒙古出台的稀土整合方案讓中國新一輪稀土整合大幕重開。這一次,中國政府決心很大。
中國是稀土(也即稀有金屬)大國,鎢、鈦、釩、鉭、鈮、鋰、鈹、稀土等,已探明儲量居世界前列。其中,稀土的探明儲量(氧化稀土)約9000萬噸,佔世界總儲量的40%強(一説工業儲量佔世界55%),分佈情況北方以輕稀土為主(鑭、鈰、鐠、釹等),集中在包頭一帶(川西也有發現),南方以中重稀土礦為主(鋱、鏑、鈥、鉺、銩、鐿、鑥、鈧、釔),以罕見的離子態賦存與花崗岩風化殼層中,散佈於贛粵桂閩湘等省區。
稀有金屬廣泛用於高科技工業,如核燃料(鈾、鈈)、航空航天(鈦)、高級冶金(釩、鉬、鎢)、電子(鍺、鉭、銦、鎵)、電源(鋰)。稀土指鑭系元素加上鈧、釔共17種,多具有光、電、磁、超導、催化活性等優異性能,廣泛用於IT、激光、能源、環保等領域,如激光發生器(釹),壓電電熱材料(鑭)、永磁材料(鐠、釤、釹)等等,在尖端科技和軍工領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國稀土工業回望
由於鑭系元素化學性質相似,又是伴生礦,很難分離。過去,發達國家對稀土分離技術高度保密,我們只能出口稀土礦、進口稀土製品。1974年,北大徐光憲教授首次應用串級萃取法分離稀土獲成功,並系統發展了高效萃取分離法、實現工業化生產,打破國外技術壟斷。1978年後這一成果在國內推廣,大大降低了單一稀土產品的成本,我國一躍成為稀土生產大國。
但是,單項的技術突破,不等於工業整體水平的提高。稀土畢竟是工業材料,如果沒有下游高技術產品的開發與產業化,我們的稀土資源和初級產品,就只能像中東石油一樣,賣給發達國家。
中東所有主權國家,均實行石油資源的國企專營(統一對外招標)。而我國近30年來,工業的“條條”管理弱化,自主開發的稀土分離技術又無償擴散(70年代末沒有專利保護意識)。於是各資源產地一哄而上搞稀土開採加工,很快出現產能過剩、無序競爭的局面。
1980年代末,我國已有上千家稀土礦點(多為無證開採)、上百家分離企業。中小廠礦技術落後、造成資源極大浪費(如國營礦山資源回收率60%,私人礦山不足40%)。行業管理跟不上,各地多頭對外,我國遂成為世界唯一的大量供應不同等級多品種稀土產品的國家。
2005年,我國稀土精礦處理能力達20萬噸,冶煉分離能力16萬噸,而世界總需求僅9萬噸;我國稀土產量佔全世界96%,產量的60%用於出口,出口量佔國際貿易的60%多;國際單一稀土均價,2005年比1990年下降55%以上。
國外的稀土買家只有幾家大公司,國內則有100多家稀土出口商,在國際市場競相壓價。結果,比黃金還貴重的稀土資源賣了個“豬肉價”。跨國公司大量低價買進搶手稀土產品(氧化釹/鋱/鏑/銪),在國際市場翻雲覆雨。稀土價格暴跌迫使國外廠商減產,美日歐就乾脆封存本國礦山,大量買進中國低價稀土,形成可供多年使用的戰略儲備。據報道,近年我國稀土保有儲量佔的世界比重,鋭減至27%。
近30年,我們在稀土(稀有金屬)及其下游領域未見顯著的技術進步,應用稀土產品的高技術產業部門,對國產貨質量又信不過。結果,我們長期低價出口單一稀土材料,在國外精加工後,再以數十倍、百倍的價錢賣給我們(如液晶平板用的銦合金)。
眼見寶貴的戰略資源大量流失,專家們痛心疾首:不要等20-50年後我們變成稀土小國後,再被西方卡住高技術產品的脖子,為今天的“有水快流”付出代價!
稀土多次整頓為何總無功而返
1999年以來,政府有關部門多次下手清理稀土市場。主要措施有:總量控制(與基層政府、廠礦簽約控制產量和出口);提高行業准入門檻(發採礦生產許可證);平毀非法礦點及沒收設備,等等,但成效甚微。2002年,國務院擬以中央企業為主導搞產業整合、建立南北兩大稀土集團,也無果而終。
2006年,政府對稀土實行嚴厲限產令並控制出口,國際稀土價大幅上升。內地受暴利引誘,不顧禁令大幅增產,走私猖獗。外資則紛紛在稀土產地設初級分離廠、做稀土鐵合金等產品出口,繞開資源出口限制(僅包頭就有外國稀土企業十幾家)。2009年,我國稀土產量再次恢復到15萬噸,有估計走私量佔實際出口量的1/3,國際價格也回落至2007年的低水平。2010年稀土出口再次大幅增加。此輪調控遂宣告失敗。
多次整頓措施無功而返,原因何在?第一,現有法規條文漏洞多,相關政府部門(礦產、工業、商務)行動不協調,政策執行力被抵消。第二,產業管理權過度下放。地方不顧大局、熱衷GDP,將戰略資源當作本地搖錢樹;對戰略資源開採也搞“產權多元化”,採礦業技術低賺錢快,容易形成“地頭蛇”式的私人勢力,政府人員稍不檢點就陷入複雜的利益鏈,成為違法濫採的保護傘。第三,國家對FDI過於寬鬆,招商政策與產業政策無配合。顯然,國家無控制力的各類廠礦與地方利益的糾結,是國家推行稀土產業整合政策的主要障礙因素。
政府開始下狠心
今年5月,國務院發佈《關於促進稀土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1〕12號文),表明國家對稀土行業實行最嚴格的整治的決心。除上述政策手段外,值得注意的內容有:
暫停受理新的稀土勘查開採、冶煉分離項目、禁止現有廠礦擴大產能;
南方離子型稀土行業排名前三位的企業集團,產業集中度要達到80%以上;
對稀土開採、冶煉分離和出口實行指令性計劃管理、登記台賬、在線監控;
大幅提高稀土資源税、建立稀土戰略儲備體系。
尚不很明朗的是,是否明確限制外商對稀土領域的投資;對超出“稀土”範疇的若干戰略性稀有金屬品種是否適用本文件。
實行大企業集團戰略、提高行業集中度,是實施稀土整頓政策的關鍵。目前北方的輕稀土資源,已授權包鋼稀土在區內實行稀土專營,實現了產業整合和統一定價。南方稀土資源的70%在贛州,贛州的採礦權在“贛州稀土”手中。五礦是當地最大的中央採礦企業,已掌握了一半稀土冶煉分離能力。如何結合兩方優勢?既然國務院已提出了稀土整合的具體目標,大的趨勢是不可改變的。
從稀土一例可以看到,當代全球化條件下,工業具有兩個明顯特點:日趨嚴峻的資源制約和持久的技術升級競賽。產業政策、制度安排,市場與政府調控的關係,都不能忽視上述大背景。
節約利用不可再生資源,關係國家長遠戰略利益。而單一追求GDP的發展觀,“有水快流”思路,不符合可持續發展的要求。轉變發展觀,要牽涉很多既得利益,當然不容易。但為國家長遠發展計,不能遷就短視的局部的利益。
我國工業的顯著弱點是小散弱、地區分割,缺乏技術與營銷優勢,而對手是龐大的跨國公司。如果不能改變多頭對外的格局,我們必輸無疑。加強行業管理、促進產業整合、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是具有戰略意義的大事。為此,在特殊領域,必要時實行國有壟斷和計劃調節,也是可行的方案。要根據情況權衡利弊決定取捨,思想不能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