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澳報:台灣選舉“合併説”利弊
中新網1月30日電 澳門《新華澳報》29日刊出評論説,台灣合併進行選舉,首先受益的是社會效益,同時還可節省經濟和人力成本,使選舉次數減少,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惡質選舉文化對台灣的侵蝕。但合併選舉並非沒有弊端,其中最大的弊端,“總統”、“立委”的任期並不一致,可能會造成“總統”的“空窗期”,造成“跛腳”。
文章摘編如下:
陳水扁自被羈押以至入獄以來,堅持每隔一個星期就親筆撰寫一篇“阿扁札記”,供由“陳水扁卸任辦公室”出版的《蓬萊島雙週報》發表,至今已經寫了六十四篇。這些“阿扁札記”,大多是“指點江山”之作,要籍此繼續做民進黨的太上皇,甚至是還要繼續做其“總統夢”。不過,其最近一篇亦即第六十四篇“阿扁札記”的《也談二零一二‘總統’‘立委’二合一選舉》中所提出“總統”、“立委”應當合併進行的主張,倒是有一定的道理,儘管其中也夾雜有爭取民進黨勝選的私念。
這樣,台灣地區的選舉分為兩種,“中央”級的“總統”及“立委”選舉為一檔,或“地方”級的“七合一”選舉為另一檔,每兩年舉行一次,輪流進行,不再會年年有選舉。預計可節省選務經費約五億四千萬元(新台幣,下同)。
合併進行選舉,首先受益的是社會效益。因為頻繁的選舉不僅浪費大量社會成本,勞民傷財,也使政治人物揹負着沉重的選舉壓力。民進黨一到選舉就操弄“族羣問題”,並使用“抹黑栽贓”的手段,窮追猛打國民黨的政策。剛辭職的“衞生署長”楊志良就曾説過,“頻繁選舉,禍‘國’殃民”。楊志良還指出,幾次“立委”補選,從“部會首長”開始直至“總統”,第一要務是為參選人造勢,置大局政策於不顧,極為不利於台灣長遠發展。為求勝選,即便是對多數人有利的政策,但只要是影響選情,讓選票流失,哪怕是幾百張選票,也是很有顧忌,所以一些該做的事情因此停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