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美台軍售30年 中美聯合公報從未被美遵守
作者:范凌志
環球網1月30日消息,香港中評社發表文章盤點30年美台軍售的過程,文章如下:
隨着1979年元旦中美簽署《建交公報》宣佈建交,同年四月美國國會通過《與台灣關係法》,美國政府向台灣售賣軍火迄今已逾三十年,售武總金額超過420億美元。1982年8月17日中美雖籤暑《八一七公報》,但始終未被美國遵守。三十多年來,中美兩國圍繞對台軍售在規模、質量、時機等方面展開搏弈,其過程可謂波詭曲折,延宕起伏。
一、頭十年售武尚可規範
從1979年7月美國售台48架F-5E型戰鬥機開始算起,到1989年售台88枚“標準”導彈為止是對台軍售的第一個十年。這十年間幾乎每年都有武器賣給台灣,其中最大的一筆軍火售賣是1982年8月,美國同意延長自1972年開始合作生產的248架F-5F戰鬥機計劃,另增加30架的F-5F戰鬥機,銷售金額達6.2億美元。可能是因為中國改革開放與西方接軌的緣故,也可能是忌憚《八一七公報》剛剛簽字不久,這十年間銷售的各類武器包括戰鬥機、巡邏機、雷達、反潛飛機、地空導彈等等,的確多為防禦性質,總金額僅約21.7億美元。
上世紀八十年代被認為是中美關係表現最佳的十年。對台軍售在此十年間能平穩展開,屬意料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