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回憶冤案行刑過程:殘忍爭搶死者腳鐐
作者:范凌志
環球網1月30日消息,台空軍作戰司令部上兵江國慶遭屈打成招、含冤被槍斃,一名當時目擊江被槍決過程者回憶説,江國慶臨終前,在軍事法庭上匆忙寫給父親的遺書裏,向父親保證案子絕對不是他乾的,並留下害他冤死的長官名單,當醫官幫他打麻醉藥時,他咬牙切齒説:“我一定要化為厲鬼,向害我的人索命。”
據台灣《蘋果日報》報道,針對這件15年前在空軍作戰司令部發生的謝姓女童遭姦殺案大翻案,台灣“最高檢察署”昨督導台北、台中地檢署,與“國防部”軍事高等法院檢察署組成聯合項目小組,除追查真相,並追究當年台軍方人員涉刑求逼供的刑責;其中,現役人員由軍高檢偵辦,已退伍者由北檢主任檢察官許永欽偵辦,約談對象包括“國防部”前部長、原空軍政戰部中將主任李天羽等。
倉促行刑奪命
雖然事隔多年,該名不願曝光身份的目擊者在還原江被槍斃的過程時,仍聲音顫抖、語氣激動,他向記者説:“這樁大冤案,行刑過程到現在我有時想起,還會做噩夢。”“自己當年奉命參與行刑過程,也覺得雙手染滿鮮血。”
目擊者回憶説,1997年8月13日午夜12點鐘響剛過,關在台空軍桃園八德監獄裏的江國慶就被押到監獄旁的軍事法庭上,審判長告知江兩小時後執行槍決,並作最後驗明正身筆錄,江國慶面對死亡並沒有哭泣,從容回答庭上的詢問,庭上問有無遺言時,江國慶仍斬釘截鐵説:“人不是我殺的。”
目擊者描述,法庭一旁已準備好送江國慶上路的最後一餐,有豆乾、滷蛋、雞腿和一小瓶蔘茸酒,審判長問他要不要吃一點,江説不用,説要寫遺書給父親,審判長遞給他一張公文紙和原子筆,江用銬着手銬的手握着筆,很鎮定地把握時間振筆疾書,仍一再強調案子不是他乾的,他是被刑求誣賴,並列出冤枉他的長官名字,説死後要化為厲鬼,向他們討債。
據瞭解,江國慶留下的名單,就是江父貼在家中牆上多年、恨之入骨的“狗官”; 江父用毛筆在十行紙上寫了18個名字,包括當時的空軍作戰司令部司令陳肇敏、上校反情報參謀官柯仲慶、反情報隊少校保防官鄧震環,以及松山指揮部上尉保防官何祖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