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送大陸 學者稱台灣有“主權被迫害妄想症”
作者:范凌志
14名涉及跨國詐騙集團的台灣人,2日被遣送中國大陸。中央社圖
環球網2月17日消息,對於日前發生的菲律賓將台灣嫌犯遣送大陸事件,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張麟徵16日説,跨國刑事案件產生管轄權競合,司空見慣,輿論指控“外交”工作不力,但“外交部”是“非戰之罪”。
菲律賓政府2日將涉及跨國詐騙的14名台灣嫌疑人遣送到中國大陸,台當局“外交部”強烈抗議,並召回“駐菲律賓代表”李傳通。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監察委員”周陽山、李復甸正在調查這個案件,希望瞭解政府機關與菲律賓接觸協商過程是否有違失。“監察院”16日下午邀“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外交部”條約法律司長楊國棟、“國策顧問”陳錫蕃、張麟徵、政治大學國際事務學院院長鄧中堅以“跨國犯罪司法管轄權”議題項目諮詢。
陳守煌表示,從“憲法”“中華民國固有疆域”概念,及最高法院判例,台灣有管轄權;楊國棟説,管轄權是“主權”象徵,目前“外交”處境,“主權問題”敏感,菲律賓處理方式不符合台灣的“國家利益”,因此要求依“國籍管轄權”,將14名台籍嫌疑人送到台灣,由台灣法院審理。
張麟徵則表示,跨國刑事案件產生管轄權競合,司空見慣,犯罪行為發生地或結果地,有較優先管轄權。菲律賓放棄管轄權,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台灣人也是中國人,大陸要求有管轄權可以理解,但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大陸地區“視為中華民國固有疆域”,台灣可要求遣返14名台籍嫌疑人,甚至主張10名中國大陸嫌疑人也遣送到台灣,但這樣的要求可能就有點“超現實”。
她説,社會看待這項案件不夠公平,普遍有“主權被迫害妄想症”,擔心“主權尊嚴”不保,輿論指控“外交”工作不力,但“外交部”是非戰之罪。
張麟徵表示,國際刑事合作目的在確保國際治安,“不是給誰審理,就彰顯誰的主權,不給誰審理就被矮化了”,應是誰最能將犯罪者繩之以法,就交給誰審理;政府應有更高自我期許,成為國際社會打擊國際犯罪的積極參與者、有貢獻者。
李復甸説,“法務部”與“外交部”代表的發言,“還是講很情緒的東西”,沒有講清楚國際上理性處理的方式,如果挑動起民眾情緒,案子更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