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藍委外遇被訴 作者穿“保險套裝”出庭(圖)
作者:李柏涛
台灣《壹週刊》專欄作者馮光遠,出庭前扮成保險套。圖片來源:台灣《聯合報》
環球網2月23日消息,台灣《壹週刊》專欄作者馮光遠撰文報道國民黨籍“立委”吳育昇關心死刑犯議題時,另用“陰莖、扣私處的手指”等字眼,批判吳育昇的外遇事件,被依誹謗罪起訴。士林地方法院22日開庭,馮光遠出庭前扮成保險套,諷刺沒有言論自由。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前年底,吳育昇與孫仲瑜在台北市薇閣汽車旅館幽會曝光,吳閉關檢討。吳育昇復出後,呼籲儘速執行死刑。去年三月間,《壹週刊》第460期報道吳與孫女幽會、吳關心死刑問題,馮光遠寫“自從他陰莖在外面亂插一通的醜聞曝光之後,等於已經被判政治死刑”。
馮光遠還寫“請他用他那擅於摳婚外情對象私處的手指頭去扣扳機”。文章還配有邱顯洵繪製、吳育昇下體披着圍巾開槍的插圖。吳育昇提告,馮、邱被士林地檢署依加重誹謗罪嫌起訴。
士林地方法院22日開庭審理誹謗案,馮光遠出庭前將寫有“每逢欲升,想起薇閣”字樣的T恤,拉高到頭頂,露出半張臉,象徵是保險套,藉此諷刺台灣失去言論自由。
馮光遠説,誹謗案攸關媒體言論自由,他會捍衞到底;如果被判有罪,他一定要去服刑。隨即他脱掉T恤走進法院開庭。
法庭上,馮光遠強調是撰文批判吳育昇藉死刑犯議題,炒作自己的政治聲望。邱顯洵則説他依據文章內容,繪製讓讀者會心一笑的插圖。馮與邱的律師要求傳訊吳育昇及孫仲瑜,士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認為沒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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