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車輛入閩實施細則還在制訂 “已開放”是誤讀
媒體報道的“大陸已批准開放台灣車輛在福建省境內行駛的具體操作細則”是誤讀 有關部門昨日澄清
日前有媒體報道,大陸已批准開放台灣車輛在福建省境內行駛的具體操作細則,同時福建方面也已做好台灣車輛“登陸”準備。記者昨天從相關部門獲悉,媒體報道的有關開放台灣車輛在福建行駛的新聞是對省公安廳有關規定的誤讀,有關台車入閩準備工作正在進行中,具體細則正在着手製訂。
據介紹,福建為儘快讓台灣車輛進入閩地區,今年年初採取臨時入閩的機動車和駕駛人員管理,方便台灣民眾申領機動車臨時入閩牌照和駕駛證照。同時,福建省公安廳出台了相關試行辦法,試行辦法包括,在福建行駛的台灣車輛包含了貨車、轎車等,車輛通關時僅需在福建指定港區辦理臨時車牌及臨時駕駛員證照,這種牌照是臨時入閩的紙質車牌照,而不是“雙牌照”。台灣牌照的車輛在福建行駛,還要等相關部門的細則出台之後才能實施。目前,相關部門正着手製訂實施的細則,爭取儘快實施這一規定。
據悉,福建出台台灣車輛福建行駛的相關規定,也是回應閩台交流中廣大台胞的要求。2006年10月,台灣工商界人士首次自駕車登陸福建,在閩進行了9天的參訪旅遊活動,這一旅遊新形式,得到了廣大台胞和台商的熱烈呼應。很多台資企業和台商非常希望他們的企業用車和自用車能夠在福建行駛,方便他們在閩的工作和生活。廣大台胞也希望能駕駛台灣牌照的車輛到福建各地旅遊。為此,福建省在2007年就出台了台車入閩的相關規定,今年的這項規定在原有基礎上更加細緻化。(《東南快報》 記者 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