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報:兩岸建立共同防災救災機制時機已成熟
作者:李柏涛
中新網3月21日電 澳門《新華澳報》19日刊文説,兩岸若能建立共同的防災與救災機制,勢必有助於兩岸關係的和平與穩定發展,進而增進兩岸民眾的情感和相互認同。於今,兩岸既已簽署“ECFA”,也達成多項合作與交流共識。因此,建立對兩岸關係具有歷史性意義的兩岸建立共同防災、救災機制,就時機已經成熟。
文章摘要如下:
日本地震暨核電廠輻射外泄災害,成為跨域性的重大自然災害。台灣地區一些熱心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朋友們,再次提出了兩岸討論共同防災救災的議題。其中,國民黨“國家發展研究院”院長兼大陸事務部主任高輝前日在接受媒體專訪時指出,初訂於今年上半年舉行的第七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是以經貿和文化議題為主;由於當時沒有發生日本強震,所以兩岸防災、救災相關議題並未納入。但隨着災情擴大,而相關的防災、救災的議題,是兩岸共同關心的議題,也與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息息相關,這些對兩岸都有好處的事情。
其實,關於兩岸共同防災救災的問題,早在去年7月間在廣州舉行的第六屆“經貿文化論壇”,就已被納入大會議題,併成為該次“論壇”所達成的二十二條“共同建議”中第十二條“鼓勵兩岸積極開展應對極端氣候的防災、救災合作”。為此,“共同建議”建議,鼓勵兩岸積極開展應對極端氣候的防災、救災合作。推動建立氣象監測數據、遙感數據的交流平台;開展災害監測、預警與應急響應的交流合作;通報災害預警警報,建立定期交流與災害聯防機制;鼓勵開展兩岸災害應變及專業救災人員交流;聯合舉行應對重大環境威脅的演練;建立重大自然災害相互救援時的聯繫協調機制,簡化手續,便利兩岸專業人員及物資儘速投入救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