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爭議是否給強姦犯“化學閹割”
作者:李柏涛
台灣近年來屢屢出現的強姦案例引發極大的民憤,紛紛要求當局對此“有所作為”。對此,台“內政部長”江宜樺宣佈將修正相關法律以便法官給強姦犯“公告示眾”,不過這依然不能讓民眾滿意,部分“立委”近日直接聯署要求修法對強姦犯進行“化學閹割”,這在島內社會引發激烈爭論。
據台灣《聯合報》29日報道,日前雲林縣發生的女初中學生遭姦殺案極大地刺激了民眾的神經,不僅有5萬名網友留言要求直接判兇手死刑,部分民眾更要求對兇手處以凌遲,就連台“行政院長”吳敦義也呼籲檢調機構,“對這種強姦犯絕對不要太過仁慈,對惡徒的仁慈就是對好人的殘忍”。為此,國民黨“立委”邱毅日前提出對強姦犯進行“化學閹割”的修法聯署。台灣振興醫院的醫師表示,“化學閹割”包括切除睪丸,或使用女性荷爾蒙、抗男性荷爾蒙藥物或性腺刺激激素抑制劑注入罪犯體內,令其失去性衝動。
對此,台灣“衞生署長”邱文達28日表示,目前並無證據證明剔除性能力與降低性暴力犯罪有關聯,若廣泛採取此項措施,可能促使這些原本就行為異常者會因性功能障礙產生更為嚴重的暴力行為,因此應審慎評估,並採取多元輔助治療。邱文達的表態立即遭到部分“立委”反駁。民進黨“立委”黃淑英稱,美國、阿根廷等都在實施“化學閹割”,“如果沒用,他們為何會這樣做”。民進黨“立委”陳節如要求“衞生署”立即委託“國家衞生研究院”對“化學閹割”進行研究。台灣精神醫學會理事長陳正宗認為,醫學界至今仍無法判斷性罪犯是生理或心理因素造成,性罪犯若為生理因素造成,“化學閹割”有助減少犯罪;但若是心理因素,如童年被虐待,也可能導致日後性攻擊他人,“化學閹割”並無幫助。台灣《中國時報》的評論稱,對性犯罪者直接判死刑不合普世價值,施刑後強制治療、電子監控仍有不少漏洞。在目前的風險社會下,除法規應力求完備,如何提升民眾素養與法治文化,或許才是問題的重要關鍵。▲ (林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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