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15歲少年組織12歲少女賣淫 月賺300萬(圖)
環球網5月18日消息,綜合台灣媒體報道,台北兩名外型俊俏的15歲少年,去年底透過網絡與多名少女謊稱談感情,將她們騙上牀後,再稱“一起打拼賺大錢”,誘騙對方賣淫,甚至提供毒品。部分少女為了爭寵還拼業績,每月替兩少年賺進300多萬元(新台幣,下同),5個月來有12名少女受害,最小的僅12歲、最大的17歲。前晚警方將這兩名少年逮捕,被害少女昨被暫時安置,檢方將追查幕後是否有主使者。
報道稱,台灣警方表示,主要犯罪嫌疑人高姓少年言談老成,還會閃避警方跟蹤。他被捕後對逼少女賣淫竟理直氣壯説:“我對她們都很好,她們也很喜歡我,我們做想做的事,有什麼不對?我靠本事賺錢有什麼不對?”
另一嫌疑人劉姓少年被捕後則向警方哀求:“可不可以不要告訴我爸媽?”她的母親獲悉兒子開應召站,到警局後痛哭至休克送醫。
闊氣聘8人律師團
兩少年昨被移送板橋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訊問,裁定責付家長帶回;兩人與共犯何正雄(29歲)等8人前晚落網時,還請8名律師到場辯護,昨訊後全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等罪嫌送辦,何嫌等昨深夜陸續被交保。律師張建鳴指,兩少年誘騙12名少女賣淫,並以毒品控制,得處10年以上徒刑,依一罪一罰原則,最重恐面臨12個10年徒刑,但因2人僅15歲,依《刑法》得減輕其刑。
每月進帳300萬元
警方調查,高姓與劉姓少年分別就讀初中三年級與二年級,去年底架設“月光時尚娛樂經紀公司”網站招攬小姐,旗下3處應召站每月進帳300多萬元,2人各得30萬元,其它的分給何正雄等6名應召業者和旗下小姐,何嫌等負責開發客源。
今年3月,警方救出兩名失蹤少女,發現兩人誤信高姓少年稱“絕不會強迫小姐作S(性交易)”而落入陷阱,被帶至中和區摸摸茶店上班,每天都遭酒客抓奶、摳下體,甚至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