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報批部分幹部遇事不敢擔當一味請示弊病
作者:沈选
原題:謹防“過度請示”
蔡永中
最近,筆者翻閲一個軍級機關的文件,發現各類請示竟佔1/3以上。僅為籌備一個座談會,書面請示就有10多份。這些請示真的件件需要“下級報請、上級明示”嗎?這個問題值得重視。
及時請示,既是軍隊的鐵律,也是少走彎路、少犯錯誤的重要方法。但是,事無鉅細都要請示,其弊端顯而易見:平添了“文山”高度,分散了領導精力,降低了工作效率,最重要的是容易坐失處理問題的最佳時機,要麼誤大事,要麼吃敗仗。
該請示的不請示,叫專斷;無需請示的反覆請示,叫寡斷。對那些本單位無權決定或者無力解決的問題,下級應當及時向上級請示。如果遇到突發情況來不及或者無法請示報告時,應當以高度負責的精神,積極主動地見機行事,堅決完成任務,事後迅速報告。
近年來,部隊執行的多樣化任務突發性強、挑戰性大、社會關注程度高,對指揮員的快速反應、指揮控制和處置複雜情況的能力提出了較高要求。在未來信息化戰爭中,戰場態勢瞬息萬變,戰機稍縱即逝,如果對下統得過死,指揮員大事小事都請示,不敢臨機決策,肯定會貽誤戰機。
毛澤東的軍事文電中,“機斷專行,不要事事請示,按當面情況決定部署”“情況緊急時機,一切臨機處置,不要請示”,此類文字比比皆是。這種高超的指揮藝術,無疑給下屬留足了臨機決斷的天地。
現在有的幹部遇事不敢擔當、不敢負責、不敢挺身而出,腦子裏只裝着“請示”二字。哪怕事情火燒眉毛,也往上級領導那裏推,然後坐等指示。説是請示上級,其實是把風險和矛盾上交;貌似尊敬上級,實則是為了逃避責任。一旦出了問題,他可以理直氣壯地講:“這件事我請示過了!”
“屋漏在下,止之在上。”克服“過度請示”現象,需要領導和機關在日常工作中牢固樹立按級管理、科學指導的思想,遇到執行任務或指揮作戰,更應該留給下級指揮員足夠的自主權,充分發揮其主觀能動性。各級指揮員應強化擔當意識,在職權範圍內敢於拍板,勇於負責,同時,應完善各種應急預案,做到有備無患,應對有方。(作者單位:國防大學基本系)
責任編輯:沈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