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男子性侵17歲檳榔西施 妻子旁觀稱“我也要”
作者:李柏涛
人民網6月10日電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檳榔攤施姓老闆與林姓女友,去年10月將旗下檳榔西施叫回店裏,利用西施身體不適予以性侵,林女先猥褻西施後,由施對被害人性侵,板橋地檢署昨將兩人起訴。
據查,施姓男子在新莊地區開設檳榔攤,並僱用林姓女友幫忙看店,去年10月18日凌晨,施、林兩人在檳榔攤內顧店,林女打電話給旗下的一名檳榔西施,希望被害人來店裏陪她,由於這名17歲的西施也是林女的“乾女兒”,因此同意前來。
被害人到店裏後告訴施、林兩人身體不舒服,併到檳榔攤後方的小房間躺着休息,施、林兩人也到房裏關心,林女趁乾女兒全身無力,先脱去被害人內褲後撫摸下體,接着由施對被害人性侵害。
就在施對被害人性侵時,林女告訴施姓男友説“我也要”,施則回答“等一下”,後來因為被害人剛好月事來潮,施只能停止性侵。
被害人遭侵害後,白天仍到檳榔攤上班,但上班時卻以淚洗面,其他西施詢問發生何事時,被害人敍述遭性侵經過時還全身發抖,回家後關在房間裏不出門也不吃飯,隔天就不去上班。
被害人數天後鼓起勇氣提出告訴,並認為是施、林兩人對她下藥性侵,導致她雖有意識卻全身無力,但因為被害人案發後一週才報案,無證據證明下藥,因此以妨害性自主罪嫌將施、林兩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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