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實現心願:台灣學生在大陸上學可緩徵兵役
中新網6月15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台灣立法機構14日三讀修正通過島內“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條文,明定“役男”(需服兵役的男性青年)赴大陸就讀當局教育部門認證的41所大學,可在法定年限內完成大學至博士學位,再回台灣服兵役。此條文修正後,可望解決前往大陸唸書的台灣學生兵役問題。
不過條文也規定,就學最高年齡,大學以下學歷者至24歲,研究所碩士班至27歲,博士班至30歲。如果台生赴大陸就讀,無法在就學年限內自就讀大學系所畢業,那麼還是得先回台灣服兵役。
台灣知名作家、前台灣“立委”李敖的兒子李戡在北京大學讀書因無法辦理緩徵,父子只能在海外相會,李敖日前赴台灣“立法院”陳情,呼籲國民黨與民進黨“立院”黨團儘速完成修法,讓在大陸就學的役男可以緩徵。
台“立法院”14日下午協商達成共識,通過役男赴大陸就讀教育部門認證的41所大學可緩徵,待大學畢業後再回台灣服役。在學役男修讀島內大學與島外大學合作授予學位的課程申請出境者,最長不得超過2年。
原台灣地區“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對役男赴大陸唸書的規定嚴格,導致許多已在大陸唸書的台灣學生,在滿19歲後必須中斷學業返台服兵役,否則只能長期居留大陸,逃避兵役,不像到其他地區唸書,還可以辦緩徵,“立院”因此修法,放寬役男赴大陸就讀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