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居民赴台個人遊指南:申辦流程與注意事項
作者:范凌志
中新網6月28日電 大陸居民赴台個人旅遊於今日(28日)正式實施,首批試點城市為北京、上海、廈門三個城市,需是具有當地正式户籍的居民。個人申辦赴台遊有哪些程序?在台灣旅遊期間又有哪些注意事項?本網特做以下梳理。
申辦流程
申請簽註:遊客應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個人旅遊簽註。
證明提供:遊客在辦理“入台證”前,可以到銀行開具存款證明,協助辦理手續的旅行社會將證明傳真到台灣地接社,就完成了資質認證。
委託辦理:委託本城市指定經營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經台灣有接待赴台旅遊資質的旅行社,向台灣相關機構申請、代辦入台相關出入境手續。目前,三個城市共有33家旅行社取得業務資質。
行程安排:可委託本城市指定經營赴台旅遊業務的旅行社代辦代訂機票、住宿和在台旅遊行程安排,也可自行辦理。
時間限制: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個人旅遊,在台灣的停留時間,自入境次日起不超過15天,並應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大陸。
滯留處罰:赴台旅遊的大陸居民應按期返回,不得非法滯留。對在台灣地區非法滯留情節嚴重者,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自其被遣返回大陸之日起,6個月至3年以內不批准其再次出境。
注意事項
a,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個人旅遊,不得參與涉及賭博、色情、毒品及有損兩岸關係的活動。
b,應當妥善保管個人的旅行證件,一旦發生遺失或被盜搶等意外,應立即通過台方旅遊熱線電話報告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
c,應當遵守台灣地區的相關規定,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注意言談舉止文明。
d,應注意自我安全保護,嚴格遵守遊覽地的安全管理要求,服從管理。遇到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事件時,應在儘可能採取措施自救的前提下,及時通過台方旅遊熱線電話尋求營救保護,服從台灣有關方面的處置指揮,並經由台灣海峽兩岸觀光旅遊協會進行溝通協調。
d,在機場不要隨意拍照,因為台灣民用機場和軍用機場經常混用;遇到軍事設施和疑似涉軍事秘密的景點,也不要拍照。一些景區不能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