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輝遭台特偵組起訴 因洗錢2億元私用
環球網6月30日消息,綜合台灣媒體報道,台特偵組偵辦國安密帳案,今天偵結,認定台灣地區前領導人李登輝、台灣綜合研究院創辦人劉泰英和已逝“國安局長”殷宗文,連手侵佔“外交機密案”歸墊的剩餘公款779萬餘元美金,以洗錢挪供私用,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李登輝和劉泰英。
報道稱,特偵組指出,“前總統”李登輝統領“文武百官”,理應為全民及全體公務員表率,竟不遵守法制,犯後仍設詞否認,毫無悔意,但顧及李已年邁和對台灣貢獻,請求量處適當之刑。
檢方調查,李登輝1994年5月以台灣地區領導人身份出訪南非時,金援美金1050萬元,因無預算,以奉天項目經費先支持,再以“國安局”未繳庫的2005至2007年度預算經費結餘1億9263萬元墊回,還有8940萬元差額;之後劉泰英欲成立“台綜院”,獲李登輝同意,自1998年起,李登輝、劉泰英和殷宗文等人,連手將奉天項目剩餘款項779餘萬美金(約合台幣2億餘萬元)挪移到“台綜院”使用,劉泰英另私吞其中的44萬美金。
曾任陳水扁辯護律師的顧立雄,今天也出現在特偵組。他表示自己受李登輝委任,預定下午舉行記者會響應;李登輝最後1次應訊是5月31日,當時特偵組並未追問“國安密帳”,如今卻起訴李登輝,辦案顯然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