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扁爆料挪5100萬美金 李登輝因貪污罪被起訴
作者:范凌志
環球網6月30日消息,2008年被陳水扁控訴涉嫌挪用“國安”密帳5100萬美元、約14.7億元台幣的李登輝,30日上午傳出全案偵結、李登輝依貪污罪起訴,特偵組召開記者會,對全案進行了説明。
台灣特偵組上午10點半舉行記者會,宣佈起訴李登輝和劉泰英。理由為李登輝身為“國家元首”,統領文武百官,理應為全民及全體公務員表率,竟不遵守“國家”法制,擅自將“國安”密帳案歸墊的剩餘公款美金779萬7193元,以洗錢方式不法挪供私人使用,犯後仍設詞否認,冀求卸責,毫無悔意,惟念及其已年邁及對“國家”之貢獻等情,請求量處適當之刑。
據台灣今日新聞報道,李登輝2008年8月14日被陳水扁拖下水,指稱李登輝曾經在新瑞都案利用人頭户匯款十億台幣到海外,李登輝辦公室次日隨即發佈新聞稿強調,陳水扁所説的事“絕非事實”。
新聞稿強調,李登輝“一向嚴守法紀、潔身自愛”,不但與新瑞都案毫無關係,同時也對於陳水扁的不實指陳,感到氣憤,特地發出聲明澄清。新聞稿指出,李登輝不但與新瑞都弊案無關,更不曾利用人頭匯出十億元左右到國外,“陳前總統的指陳,全屬空穴來風、子虛烏有之事。”
對於扁影射“奉天項目”單據核銷有問題,李登輝隨後反擊稱,不但批評陳水扁“自己要死就拖大家一起死”,還主動爆料表示,陳水扁在2002年就開始用隨扈的人頭洗錢。
此外,李登輝的辯護律師顧立雄上午特別趕到特偵組,想要聆聽記者會內容,被法警阻擋,不得其門而入,雖然當面表達抗議,依舊無法進入,只得悻悻然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