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呼籲台應承認外國駐台代表同性夫妻關係
環球網7月26日消息,美國紐約州允許同性結婚的新法24日生效,全球已有數十國承認同性婚姻。但這些國家的駐台代表因台灣不承認同性婚,其法定同性配偶無法享有駐台代表眷屬該有的“特權”。台“立委”呼籲台“外交部”應放寬限制,內外有別。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目前在台設代表處的國家中,比利時、荷蘭、西班牙、加拿大、瑞典、阿根廷、南非和美國七州,都允許同性婚。多年前,某國駐台代表來台履新時,台“外交部”以法律不承認同性婚為由拒絕核發其配偶“外交禮遇簽證”,僅能以觀光簽證入台。
這位副代表對此頗為不滿,認為自己是因公“駐台”,配偶跟着過來照顧家庭卻必須不斷出入境。經過抗議,台“外交部”終於同意放寬規定。現在只要駐台代表母國出示證明公文,外交部就準核發法定同性配偶居留簽證,但入境後仍只能申請“外僑居留證”。
歐洲某國駐台代表透露,其實駐台代表擁有同性婚姻的例子不算罕見,早年台“外交部”的規定確實造成嚴重困擾,甚至有人因此申請調離台灣。
“立委”林郁方認為,“外交部”作法應更有彈性。駐台代表的法定配偶“不能因同性婚或異性婚而有差別”,何況這是獲其母國承認的合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