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遭求刑3個月並撤議員職務 網友呼“爽”
作者:范凌志
資料圖:陳水扁之子陳致中被台灣《壹週刊》爆出招妓醜聞,去年11月16日高雄地院民事庭判決陳致中敗訴,並認定他就是報道中稱的“召妓男”。
環球網8月18日消息,扁家偽證案最高法院17日宣判,陳致中被求處3個月徒刑定讞,且台“內政部”表示,依《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自判決之日起解除陳致中職務。對此,陳直呼是“政治打壓”,不過,台灣資深媒體人陳鳳馨則痛批是“政治放水”,而網友也嘲諷,這下陳致中選“立委”穩了。
據台灣今日新聞報道,查黑中心於2006年間偵辦“國務機要費”案,發現吳淑珍蒐集兒子、女兒、女婿消費的發票不實核銷,傳喚3人作證。台最高法院認為,吳淑珍、趙建銘、陳致中雖自白犯罪,但二審時已依法減刑,其中陳因涉洗錢,目前仍在高院審理,認定與宣告緩刑要件不符。
由於陳致中在去年當選高雄市議員,因此被判刑3個月徒刑定讞格外引起關注。而在《地方制度法》第79條第4款規定,直轄市議員若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之宣告或未執行易科罰金者,由行政院分別解除其職權或職務。
“內政部”17日晚間也警急發佈新聞稿表示,陳致中涉偽證案件被判刑定讞,未易科罰金亦未受緩刑宣告,因此,依《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在“行政院”接到法院判決書後,將發函給當事人及高雄市議會,且自判決之日起解除職務。
對此,陳致中則回應“政治打壓”。而晚間陳鳳馨在《2100全民開講》節目中指出,他在二次金改中已經獲判無罪,至於洗錢案至今卻還沒定,質疑只不過被判刑3個月就説是打壓,認為根本是“政治放水”。
另一方面,網友得知陳致中被撤銷議員資格後,則表示“爽啦”、“乾的好”、“司法又活了”;還有人直呼,法院認證的“召妓男”要失業了,且任期只有幾個月;另外,更有網友酸説,光用悲情票就可以讓他選上“立委”,根本是在幫忙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