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能否成為事業單位改革的“樣板間”
作者:刘洵
需要清理規範類、行政管理類、公益類、生產經營類、暫無法確定類別的混合類……面對歸併本單位業務性質的表格,北京很多事業單位肯定難以下筆。
在凍結總量和編制之後,北京打響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第一戰”,:啓動全市範圍的事業單位清理規範工作,機構設置和實際運行有問題的單位將被撤銷或整合,預計明年2月底前基本完成。北京的這一舉措,也意味着其事業單位的改革,走在了全國的前列。
事業單位的改革,在某種程度上説比國有企業還難。這一具有中國特色的組織類型,是從計劃體制傳承而來,一些本該交給政府、或者放給市場的職能,卻由它們代行,功能龐雜,性質也相當複雜。很多單位還在很大程度上承擔着為管理部門“創收”的實際作用,管理體制、財務狀況以及背後的利益糾葛,更難以釐清。
可以説,這一改革肯定是個“精細活”。即使北京按其業務性質劃分成四類,但相信如果由事業單位自己選擇,絕對不會認為自己是“需要清理規範類”,大多或許會在“暫無法確定類別的混合類”劃上小勾。即使是事業單位內部,恐怕也需要分清不同崗位的類別、性質,更何況是單位本身。
也正因此,“權責清晰、分類科學、機制靈活、監管有力”的改革目標早已確定,但卻一直未能得到實質性推進。即使是事業單位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也同樣舉步維艱。事業單位的績效工資改革就是如此,2009年已劃定了三步走的路線圖,要在2010年全面鋪開,但到現在,也還僅僅落實了“在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