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試點縣委權力公開透明 讓縣權釐得清用得明
作者:刘洵
最近,江都市黨政各部門人員的手頭上都多了一份《市委權力運行流程圖》,無論是人事變動,還是固定資產投資,抑或是一份重要文件的出台,只要涉及到市委,他們都要依照設定的流程來辦理。這是揚州市開展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試點之後的一個變化。
權限梳理,讓權力清單“釐”得清
2010年下半年,揚州市選擇江都、儀徵兩個縣級市,在全省率先開始了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的改革試點。該試點歸根結底是對“用權”的規範,是要讓縣委按照“規矩”,在政策法律的範圍內管權、管事、管人。
摸清權力底數並加以科學梳理,是試點工作最基礎的一步。
權力梳理包括四個方面,即糾正超越職權範圍的、釐清職能交叉的、明確權責不清的、強化履行職能不到位的。
翻開嶄新的《江都市委職權目錄》,市黨代會、市委全委會、市委常委會、市委常委會成員四個層面的職權名稱、職權內容和公開運行的要求等規範明晰、一目瞭然。以市委常委會為例,其14項權力中包含有“重要意見制定權、‘三重一大’事項決策權、重要工作安排部署權、幹部任免權、幹部處分權、編制調整權、表彰先進權”等,常委會必須在這一框架下行使權力。
權力梳理的過程釐清了職能交叉。比如重大項目決策,是縣委的核心權力之一。以往的決策產生過程中,往往存在縣委與政府職能交叉、分工模糊的情況。經過試點改革,江都市委與市政府的權力邊界得到了界定,即由政府負責前期的調研論證,由市長主持召開政府常務會議討論研究,形成指導性意見,市委常委會對政府會議決定進行研究表決。
儀徵市對市委權力界定範圍進行了延伸,除上述四個層面180項職權外,還明確了169項市委職能部門的職權。
“通過梳理,我們認為,縣委權力事項不僅是有邊界的,而且是可以説清楚的。有了權力目錄,陽光照射就有了方向,權力的‘神秘感’就會被打破。”揚州市委書記王燕文這樣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