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開宣判5起涉及假冒可樂茅台等案件
作者:朱稳坦
新華網石家莊8月30日電 (記者朱峯) 30日,河北省法院系統在石家莊、唐山、保定三地,對5起生產、銷售偽劣產品和有毒食品案件公開宣判,涉及假冒可口可樂、雪碧、茅台酒、五糧液等眾多國內外知名品牌。
晉州市人民法院30日對被告人楊茂羣做出宣判,被告人是石家莊市喜汁源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自然人獨資有限責任公司)。2010年5月間,未經“美汁源果粒橙”、“可口可樂”、“雪碧”商標所有人的同意,在本公司內生產假冒的上述飲料,物品總價1超過13萬元。法院認為被告人楊茂羣的行為已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案發後被告人能主動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可從輕處罰。被告人自願認罪,有悔罪表現可以適用緩刑。判處被告人楊茂羣犯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10萬元。
唐山市豐南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被告人宋世柱單獨或夥同王寶銀在租住的房屋內,用從市場上購買的“金六福”、“錦竹大麴”、“尖莊”等白酒為料,灌裝於其回收的“茅台”、“五糧液”、“水井坊”等多種名酒瓶中,自行封口後用各名酒包裝盒包裝。唐山市豐南區人民法院認為,宋世柱、王寶銀的行為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判處被告人宋世柱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被告人王寶銀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同日,石家莊市新華區人民法院、涿州市人民法院、唐山市路北區人民法院還分別對假西瓜種子案、假藥案、假酒案做出了宣判,各被告人分別受到法律的懲處。
據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透露,從昌黎假葡萄酒案、瘦肉精餵羊案到涿州假藥案,在兩個月時間內,河北法院已經對13起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進行了大規模集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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