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稱中國內地税負痛苦指數全球第2説法誇大
作者:李柏涛
近日,據美國《福布斯》雜誌推出的榜單顯示,中國內地的“税負痛苦指數”居全球第二,這也是繼2009年中國內地首次排名第二位後,再次位列該名次。而中國近來房地產“加名税”和“月餅税”等税收問題也引發了公眾對我國税收制度的討論。
那麼中國內地的税負程度到底如何?與其他國家相比,我國税負水平是高還是低?我國税負改革的進程如何?應當如何完善我國的税負制度?帶着這些問題,本報記者採訪了有關專家。
我國税負水平被誇大
“這些年來我國一直處於全球税負排名最高的前幾個國家之列。然而就實際情況來看,我國税負不可能高到這種程度,顯然是被誇大了。”中國社科院金融所貨幣理論與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楊濤認為“從目前我國税收收入負擔來看,我國的税負並不是處於很高的水平。”
楊濤認為,《福布斯》雜誌的“税負痛苦指數排名”帶有一種明顯的主觀判斷,由於税制結構的不同,僅僅是按照《福布斯》税收痛苦指數對不同税種的法定税率作簡單加權,並不能反映真實的税負水平。
不過,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孫玉棟也強調,雖然“税收痛苦指數”這一指標不盡準確,但是對我國當期的税制改革還是存在一些借鑑意義的。他認為:縱向地看,我們的宏觀税負還是有些高,主要表現在我國主體税種的最高邊際税率相對較高,法定税率水平相對於發達國家相應税種的税率水平也是不低的。比如,我國個人所得税的最高邊際税率為45%,而英國是40%,日本是37%,美國是35%,俄羅斯則實行13%的比例税率。而且除主體税種以外,我國還有消費税和其他地方税等,使税收負擔的名義水平較高。
楊濤分析,之所以現在公民感到税收負擔重,是因為個人所得税、企業所得税之外,其它政府性税收收入的影響,比如,土地出讓金、國有企業的資本性收入等政府性税收比重較高。同時,財政性支出在社會福利、轉化為居民服務的社會性保障設施增長還不夠,所以導致了對我國税負水平的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