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委叫停夫妻“房產加名”契税 各地反應不一
作者:张淳
中廣網北京9月2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峯》報道,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近日聯合下發通知稱,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的,免徵契税。通俗點説,就是房產證加名將不能收税了。但是,這也引發人們的擔憂,叫停加名税是不是會引發加名潮呢?中國之聲綜合了各地的反應。
長春:未現“加名熱潮”
由於吉林長春一直沒有徵收過“加名税”,因此這則通知並沒有在當地引發加名熱潮。
婚內房產加名業務在長春向來就有,且一直沒有額外徵税,因此,財政部通知下發後,當地並未出現“加名熱潮”。長春房產交易中心受理科科長任憲斌説,夫妻辦理房產加名由原來的一本產權證變為兩本,總共花費不到百元,最多八個工作日就能辦妥。
任憲斌:有兩本證。一個是80實際收72;另一個證就收個工本費10塊錢,5塊錢印花税,統共幾十塊錢。
諮詢婚前加名者眾多
雖然沒有出現夫妻集中辦理房產證加名現象,但自婚姻法新司法解釋出台後,這項原本在長春市少人問津的業務近期確實備受關注,甚至一些準新人也紛紛前來諮詢,試圖在婚前就給房產加名。但工作人員表示,在沒有婚姻關係的情況下,房產證加名只能算贈與或者轉讓。以一套100平米價值60萬元的房子為例,按轉讓方式加名各種契税加起來要2萬5千多元,贈與方式則税賦更多。
吉林省良智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張嘉良建議,如果既要對婚前房產加以約定,又想節省契税,可以選擇公證的方式協議共有。
張嘉良:婚前財產公證就是夫妻結婚前對各種財產的數量範圍以及權屬登記的歸屬提前做出約定。這個約定的真實性合法性可以由公證處做出,也可以由律師做出見證,將來一旦出現問題,就會能夠給一個清晰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