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輔書的利益鏈:發行利潤最高達到書價一半
作者:张淳
教輔發行環節的利潤最高可以達到書價的一半。各教育局和學校分享利潤。
教輔:利益催生亂象
演播室主持人 張羽:
在昨天的節目當中,《焦點訪談》記者調查了國家嚴禁統一徵訂和搭售的教輔材料是如何進入一些學校、被強制銷售給學生的。在這個過程當中,違反規定的不僅有學校,更有學校的上級——當地教育主管部門。那麼他們置國家有關部門的“三令五申”於不顧,堅持違規推銷教輔材料的動機又是什麼呢?經過記者的層層調查,隱藏在教輔亂象背後的利益鏈條浮出了水面。
解説:
一套教輔材料通過統一徵訂賣到學生手裏至少要經過四個環節。以安徽省滁州市為例,省教育科學研究院是編寫者,然後由出版社出書,再通過新華書店發行進入學校,學校組織徵訂,最後教輔材料賣到學生手中。
在統一徵訂的整個過程中,首先教輔編寫者可以獲得版税。
記者:
省教科院參與編寫的話,一般拿這個版税能拿幾個點呢?
安徽省教育科學研究院負責人:
那是商業機密。
解説:
記者幾經周折得到了一份安徽省教科院與一家出版社簽訂的編寫、出版發行教輔材料的協議書,協議書規定:作為乙方的安徽省教科院將得到實際銷售額的5%作為版税收入。
據瞭解,安徽省教科院和漳州市普教室都是通過行政手段壟斷了徵訂教輔的編寫權,他們可獲得5%左右的版税,這是教輔徵訂渠道的普遍規則。
福建省漳州市普通教育教學研究室負責人:
給我們版税來,雜誌社給5%。
解説:
以漳州的《創新優化學習》系列叢書為例,全書共有小學、初中、高中不同年級版本十多套,其中初中部分每套七到九本不等,平均定價為130元。漳州市目前有初中學生20多萬人,僅僅這一套教輔每學期的銷售額就超過2600萬,一學年就超過5000萬元。按照5%左右的版税計算,每年僅僅是初中教輔就能給漳州市教育局普通教育教學研究室帶來250多萬元的收入,再加上小學和高中的教輔收入就更多了。漳州市教育局普教室目前只有34名職工,每年通過教輔的創收就能達到人均七、八萬以上,而且這筆進項是年年旱澇保收。而安徽省教科院編寫了298種教輔面向全生中小生徵訂,根據銷售額取得版税當然更加可觀。但是這些教輔書都是通過下發推薦目錄向學校統一徵訂的,而這是國家明令禁止的行為,所以這些版税收入是不能擺到明面上來的。那麼他們怎麼從出版單位拿到這些錢呢?
福建省漳州市普通教育教學研究室負責人:
雜誌社到一定的時候,一年才去跟它(雜誌社)結賬,我們開個税務發票過去,他們就把錢打過來。
記者:
用別的名目開個税務發表就可以了?
福建省漳州市普通教育教學研究室負責人:
對啊,他們當作這個書的宣傳費和研討費的名義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