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王朝搶劫案重審 律師稱證據未變應判無罪
作者:刘洵
今天凌晨,在連續14個小時開庭後,備受媒體關注的河北石家莊青年王朝入室搶劫案重申審宣判,保定市北市區法院合議庭判處王朝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罰款2萬元。這與之前的判決結果一樣。王朝母親稱“一定上訴”。
庭審中,控辯雙方就各自證據進行了長達10餘小時的質證,並進行了約45分鐘的不公開審理。保定市北市區檢察院公訴人承認了此前公訴方遞交的證據中有36處瑕疵,也表示此前的辦案人員辦案水平不高,責任心、態度均存在問題。不過,該案公訴人還堅定地表示,即使有這些瑕疵也不能掩蓋證據的真實性,這些證據依然可以證明王朝犯罪事實的存在,由於王朝拒不認罪,要求法庭從重處罰王朝。
王朝的代理律師洪道德表示,在公訴方此次遞交的4卷補充證據裏,與以往證據相比,未發現任何變化,“至少應以證據不足宣判王朝無罪”。
2006年8月11日,河北省保定市發生了一起持槍入室搶劫案,保定警方認定石家莊青年王朝有作案嫌疑並將其逮捕。此後,王朝以搶劫罪被判刑13年。但有充足證據證明,當天案發時王朝在石家莊處理一起交通事故。王朝更指當時負責辦案的保定市北市區公安分局副局長李剛栽贓陷害他,並對其嚴刑逼供。去年11月,河北高院撤銷了原來的三次判決,將案件發回重審。今年3月22日,王朝從監獄換押保定市看守所。
3月28日,媒體報道了這一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報道刊發當天,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成立“328”專案組,負責王朝案的補充偵查工作,在補充偵查兩次,每次一個月之後,補充偵查工作於6月9日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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