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部:病人自縊醫生不救報道當事者為護工
作者:刘洵
中新網9月9日電 衞生部新聞發言人鄧海華今日針對媒體報道“精神病患者醫院自縊,值班醫生路過卻見死不救”事件作出回應,他指出,逝者家屬所指認“值班醫生”,是瀋陽阜康中西醫結合醫院聘用來看護精神病患者的一個護工,而非醫生。
衞生部今日召開例行新聞發佈會,介紹針對婦女兒童的重大公共衞生服務項目進展情況。有記者提問“有一個病人在醫院中自縊,但是監控錄像發現醫生路過了看到了,但是沒有施救”,鄧海華強調,救死扶傷、治病救人,是醫生的職業所在,天經地義。
鄧海華説:“我介紹一下我從遼寧省衞生廳、瀋陽市衞生局瞭解到的情況。媒體報道里提到的家屬指認的那個值班醫生,是這家醫院——瀋陽阜康中西醫結合醫院——聘用來看護精神病患者的一個護工,不是醫生。”
針對這一事件,鄧海華回應,根據瀋陽市衞生局和這家醫院所在的瀋河區衞生局的官方調查結論,當晚這個男護工負責這層病房的看護工作,按照醫院的規定,每半小時必須巡視一次,而且要打卡記錄。
“通過調查發現,這個護工在前面打卡的時候確實沒有看到那位自縊的女病人,他是在兩點多鐘打卡的時候看到的,看到的第一時間他就呼叫,醫生、護士以及其他人員趕來進行搶救,而且撥打了120。急救人員到現場,搶救無效,病人去世了。”
鄧海華表示,鑑於精神病人無民事行為能力,入院以後,監管責任完全由醫療機構來負責,所以這次糾紛中的責任應該由醫院承擔。“我瞭解到,主管的區衞生局已經對主管院長、當班醫生、護士,以及那位護工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了相應的處理。在主管行政部門的指導下,醫患雙方在事情的第二天就簽訂了一個醫療糾紛處理協議,醫院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此外,鄧海華指出,行政部門對醫院給出限期整改要求,瀋陽市衞生局、遼寧省衞生廳把這一案例向全市全省進行通報。“希望以此為鑑,舉一反三,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確保醫療質量和安全。”鄧海華説。(據中國網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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