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東方原市委副書記懺悔:沒人敢監督我
作者:刘洵

吳苗被逮捕 (資料圖)
海南省東方市委原副書記吳苗受賄經歷了從警惕、拒絕到默認的過程
懺悔人:吳苗
原任職務:海南省東方市委副書記
觸犯罪名:受賄罪
判決結果:2010年11月3日,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吳苗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
犯罪事實:2004年至2009年,吳苗在擔任東方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及東方市委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索取他人賄賂共計213.7萬元。
今年7月下旬的一天,筆者到海南省保亭縣檢察院採訪,負責查辦吳苗受賄案的檢察官講述了吳苗在接受審訊時的深深懺悔,並提供了一份吳苗對自己所犯罪行的認識及懺悔材料。也許,吳苗的悔過,對在位的領導幹部有些警示教育作用。
收受賄賂從收下2000元紅包開始
【吳苗懺悔】我剛擔任東方市委組織部部長時,有些幹部、朋友在逢年過節時上門送些紅包,當時我把這種行為看成是正常的人情往來。慢慢地,過年過節上門送錢的人多了,紅包裏的錢也厚了,我也警覺了。對送錢的人,我曾堅決拒絕過,甚至採取過關閉手機不接電話等方式躲避,用實際行動拒絕送禮的人。
然而,隨着時間的推移,加上社會上人情風俗的影響,作為掌握着東方市委組織部實權的我,拒腐防變的思想逐步淡化,到後來面對金錢的誘惑亂了方寸,成為了收禮受賄的俘虜。
記得我剛當組織部長的那年春節前,部裏的一名幹部到我辦公室送來2000元紅包。我表示拒絕不收,他説只是表示個心意,我就收下了。平心而論,那是我第一次收紅包,當時認為這是禮尚往來,真沒有想太多。
沒想到有了第一次,便有第二次、第三次……先是部裏的幹部送紅包給我,後來發展到其他部門的人也送,再後來連東方市裏的各單位局長、鎮長都送。紅包裏的金額也由開始的幾千元,到後來的幾萬元。我走上收禮受賄犯罪道路,就是這樣形成的。
這正應驗了中國那句古話,“千里之堤,潰於蟻穴”。人的思想防腐堤壩一旦潰堤,就再也堵不上了。
【筆者旁白】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軟。既然是“風俗”,就要“禮尚往來”,就得給人家辦事,就得“成人之美”。殊不知,這一個個紅包最終化為一副鐐銬,牢牢地把吳苗銬在罪惡的十字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