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廈門回應“徵2000元個税” 稱新系統無問題
據新華社電 11日晚間,廈門市地税局對於引起廣泛社會關注的“因個税申報軟件未升級,廈門等地仍按照2000元費用扣除標準徵收個人所得税”事件做出回應。
廈門市地税局税政二處負責人稱,修訂後的個人所得税法及實施條例頒佈後,廈門市地税局即對該局個人所得税全員全額管理系統進行改造升級,系統已於今年9月1日零時起上線運行。這位負責人表示,該管理系統正式上線以來運行正常,沒有出現問題。
這位負責人説,所謂廈門地税仍按舊標準徵納個税的説法,是由於納税人誤解產生的,本月申報期內,扣繳義務人和納税人主要申報的是8月份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納税人今年9月1日(含)以後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適用税法修改後的減除費用標準和税率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因此,9月1日前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無論税款是否在9月1日以後入庫,均應適用税法修改前的減除費用標準和税率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
該負責人説,納税人在9月1日後取得的收入,方按新税法費用扣除標準(3500元)和税率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税,正常情況下由發放單位於本月份代扣並於下個月申報代繳。而本月份申報的是納税人上個月取得收入的税款,應按税法修改前的減除費用標準(2000元)和税率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
另外,上海市地税局也表示,有關上海税務部門未按國家統一規定執行税法的報道與事實不符。
上海税務部門表示:若納税人發現本單位未按新的減除費用標準計算個人所得税的,或單位在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的過程中存在問題的,請撥打12366諮詢熱線或登錄上海税務網站(www.tax.sh.gov.cn)向市税務部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