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費教輔費“自願”變“強收” 校方願退款
雖然有關部門三令五申要求,在九年義務制教育階段,學校在收取保險費、教輔費等自願性收費項目時必須張榜公示,但是記者在樂平市採訪時,還是瞭解到有學校存在不按上述規定執行的情況。
對於記者的造訪,樂平五中的負責人一方面表述了不按規定執行的客觀情況,一方面承認工作疏忽,並表態如果有學生對交納的自願性收費項目有異議,學校將無條件退款。
家長投訴:樂平五中“亂收費”
周女士的女兒今年剛進入樂平五中初一年級,她在報名回家後告訴周女士,在學校一共交了263.5元,具體收費清單沒有。
“這樣的不透明收費確實讓我們做家長的有點納悶。”周女士為此向本報投訴。
5日上午,樂平五中的彭副校長給記者列了一個初一年級的收費清單:社保費30元,保險費60元,教輔費150元,音像教材費和作業本費23.5元,合計263.5元。
對於這些收費項目,周女士稱有多項費用屬於自願性交費項目,學校在收取這些費用時沒有盡到告知義務。
彭副校長表示,對於保險費和教輔費,學校都印發了通知給班主任,要求班主任張貼在班級門口,方便學生和家長在報名時瞭解相關情況。而且為了儘量避嫌,他們在收取保險費時,還請來了保險公司人員來直接收取,學校沒有經手。如果還有學生及家長表示不知道這些費用是自願性交費,那隻能説明是班主任老師在具體的操作中沒有做好。
至於社保費,彭副校長指出這是當地政府行為,雖然屬於自願性交費,但由於政府部門有“全社會參保比率必須達到百分之幾十”的要求,加上參加社保對於孩子也有好處,所以學校還是收取了這部分費用。
至於學校收取這筆費用時有沒有告知,彭副校長沒有正面回答。
然而,記者隨後在該校總務處王主任的陪同下來到初一年級的教室門口後,卻沒有看到彭副校長所言的“張貼有關自願性交費內容的通知”。對此,彭副校長依然表示這是班主任工作沒有做好,將在當日下午召開會議,指出教師們的工作失職。
業界揭秘:亂收費現象“很普遍”
彭副校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提到了當地教育局早就發文並在會上三令五申地指出,對於一些自願性交費,一定要告知學生及家長,並強調自願原則。那麼,校方為何在執行中如此疏忽和失誤?
一名在當地學校任職的知情人士解釋了箇中緣由:“其實很多學校都是這麼幹的,你想想啊,別的學校把保險費和教輔費都收齊了,而你這個校長卻因為按規定做,沒有收齊這些自願性費用,只能説明你這個校長的能力有問題了。”
校方表態:可無條件退款
採訪結束時,彭副校長一再向記者表示,他們在宣傳及執行自願性收費工作上存在疏忽和失誤,對此,他們願意通過本報接受廣大學生及家長的監督,無論是哪位學生或家長提出不願意交納保險費、教輔費等,校方都會無條件地給他們辦理退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