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汽車補貼新政10月起實施 油耗門檻提高
作者:贺超
本報訊(實習記者 吳迪)財政部昨日發佈《關於調整節能汽車補貼政策的通知》,自2011年10月1日起實施新的節能汽車推廣補貼政策。根據新政策的要求,推廣汽車要達到產品綜合燃料消耗量新標準,主要是將納入補貼範圍的節能汽車門檻提高,百公里平均油耗從6.9升降低到6.3升。現行的補貼政策至9月30日自動廢止。
對於符合綜合燃料消耗量標準的節能汽車,新政策規定的補貼標準不變,即對消費者購買節能汽車給予一次性3000元定額補助,由生產企業在銷售時兑付給購買者。
2010年6月1日,財政部等三部委聯合啓動了節能汽車推廣工作,對消費者購買節能汽車給予一次性3000元定額補助。截至2011年8月底,中央財政已累計安排補貼資金107億元,支持推廣節能汽車357萬輛,直接拉動消費近3000億元,可實現年節油101萬噸,產品壽命期內節油1700萬噸左右。
與此同時,1.6升及以下節能乘用車型號由推廣前的101個增加到427個,納入節能汽車推廣目錄車型從2010年6月到2011年8月共生產433萬輛,佔1.6升及以下乘用車產量的比例為53%。今年8月份,節能汽車單月生產量達到65.8萬台,佔1.6升及以下乘用車產量的67%。
財政部表示,通過一年多的節能汽車推廣,新生產的1.6升及以下乘用車提前達到第三階段油耗目標值標準(6.9升/百公里)的比例已超過60%,為明年1月1日實施第三階段油耗目標值標準創造了良好條件。據測算,第三階段油耗目標值標準全面實施後,每年新生產的1000多萬輛乘用車可實現年節油200多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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